
曾经掌管法律事务的前首相署部长再益呼吁政府立法规定,总检察长须为民选议员,以确保检控官办公室的问责机制。
再益今日早晨在社交平台X发文建议,马来西亚可以效仿英国的制度,要求总检察长必须是国会议员。
他举例称,目前英国与威尔士总检察长兼北爱尔兰辩护总长理查德赫默尔即为英国上议院成员。
再益的言论与首相安华日前的声明呼应。安华昨日指出,2018年大选后数宗案件的检控存有瑕疵,因仓促处理且带有政治动机,这是因为起诉工作仓促且出于政治动机。
再益认为,前首相纳吉在这类“司法不公”中受到的伤害最深。
他说,安华政府应改革现有体制,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他建议,检控官办公室应独立,不归纳于总检察署辖下,并呼吁将法律与司法检控分权。
“检控官办公室应成为一个独立单位,并获得单独拨款。可由政府和私人律师共同运作,其晋升与任职保障不应受总检察长影响。”
再益补充,“此举将打破总检察长对检控部门行动保持沉默而不向公众负责的局面。”
安华昨日宣布,内阁已接纳有关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的提议,并预计于2025年中完成内阁备忘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