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发展公司(1MDB)及其子公司起诉Amicorp集团及其联合创办人托尼尼平(Toine Knipping),指控他们为超过 70 亿美元(318亿5000万令吉)的挪用资金洗钱提供便利。
诉讼指出,Amicorp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涉嫌通过欺诈性交易扮演关键角色,导致一马公司资金被盗用。Amicorp旗下注册于巴巴多斯的Amicorp银行被指提供全球金融系统的通道,使这些资产得以多次循环,并通过伪造文件掩盖资金被盗的事实。
据称,被盗资金通过包括新加坡、巴巴多斯、库拉索、香港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在内的全球网络转移。
Amicorp是一家信托和受托公司,专为客户提供法律与企业服务。
一马公司董事会发言人在声明中说:“我们提起这项诉讼是为了追究Amicorp在协助洗钱及最终消耗数十亿美元被盗资金中的责任。”
他指出:“我们指控Amicorp通过精心设计的架构故意掩盖资金被盗的事实,并刻意且知情地创建复杂的结构,将这些被盗资金伪装为合法资产,使其难以追踪。”
发言人还提到,有强有力的证据显示,Amicorp的高层完全清楚其参与了一项“不诚实且非法的洗钱活动”,这项活动旨在转移本应属于马来西亚人民的资金。
这项诉讼于12月20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提起,针对Amicorp的8个实体,要求这家全球企业服务提供商赔偿超过10亿美元(约合45亿5000万令吉)。
1MDB指控Amicorp在“协助违反信托责任及合谋从事非法活动”中扮演不诚实角色。诉讼由Baker & Partners(BVI)有限公司、South Square Chambers的汤史密斯(Tom Smith KC)、7 King’s Bench Walk的詹姆斯柏利(James Bailey)以及林志伟事务所提起,后者是一马公司全球资产追讨行动的协调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