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高庭法官指出,他在两个月前下令政府将端姑阿都哈林路(前称大使路)约107公顷土地归还给地主Semantan Estate(1952)私人有限公司时,已充分考虑到裁决可能产生的影响。
法官阿末沙里尔(Ahmad Shahrir Mohd Salleh)表示,尽管如此,联邦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必须得到捍卫,不能作任何妥协。
“维护司法公正确实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必须确保每个人都得到公平对待,而不仅仅是少数群体。”
根据《今日自由大马》报道,在长达12页的判决书中,阿末沙里尔详细解释了他决定执行2009年高庭裁决的原因。
他强调,法庭在保护宪法权利时,不会“玩弄文字或掩饰事实”。
“这些基本权利是如此神圣不可侵犯,即使是国家权力也不能触碰。”
阿末沙里尔指出,Semantan Estate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417条入禀的原诉传票,要求恢复其在产权登记册中作为该土地合法所有者的身份。
联邦政府的高级律师代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注册官辩称,2012年的裁决并未将土地正式移交给Semantan Estate,只是确认该公司是土地的实际所有者。
对此,阿末沙里尔驳回了这一论点,指出由于政府错误地征用土地,导致其非法占有该土地,这一点无可争议。
“如果法庭接受联邦政府高级律师的观点,那么这意味着被告可以继续非法占有土地。恕我直言,这将违背2009年的判决精神。”
8月7日,阿末沙里尔在驳回政府以仍在等待和解方案为由所提出的展延审讯申请后,批准了Semantan Estate的申请,即执行该公司自2009年所获得的准令,将土地转让给清盘人。
政府随后在8月8日入禀上诉申请,并于9月12日成功暂缓执行高庭谕令,直到政府在上诉庭提出的上诉审结为止。
上诉庭将于11月7日聆审政府的上诉申请。
这块具有争议的土地位于大使路的黄金地段“Duta Enclave”,目前设有各种政府大楼和设施,包括国家钩球体育场、国家档案馆、吉隆坡伊斯兰法庭、内陆税收局、大马廉正学院等等。
此案的法律争议始于2003年,当时Semantan Estate公司起诉政府,指政府非法占用该土地。
2009年,司法专员祖拉裁定政府非法占用该土地。政府随后在2012和2018年分别提出上诉和司法检讨申请,皆被联邦法院驳回。
Semantan Estate公司于2017年2月兴讼,起诉联邦直辖区土地注册官,要求执行2009年高庭判决,同时政府也提出了针对争议土地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