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学者评大马选举制度D级•黄进发指比例代表制民联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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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辉•

《当今大马》2013年6月9日 中午12点17分

随着我国大选爆出多项争议,美籍学者碧莉洁(Bridget Welsh)指出,若根据国际标准,我国的选举制度仅获得差劲的“D”评级。

“从全球角度而言,马来西亚的(选举)方式并不符合国际标准。”

“我不要太严苛。我不确定及格的评级是多少,但目前的表现是‘D’。”

碧莉洁昨日在大马律师公会所举办的选区划分论坛上,从中立(impartiality)、选区平等(equality)、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反歧视和透明度5大层面来评估我国选举制度。

她询问在场的观众,从最佳的“A”至最差的“F”评级,大马可以获得什么评级?一些观众甚至喊出“F”和“G”。

选委会成员来自政府

bi_2520li_2520jie_2520jiao_2520shou.jpg碧莉洁(左图)也是新加坡管理大学政治科学助理教授,她指出,从1962年开始,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就不再扮演中立的角色,因为所有成员都是被视为亲执政党的政府公务员。

“现在整个(选举)程序的党派倾向非常严重,(选委会)所有的人都是来自政府。”

“我认为,从国际标准看来,大马并没履行中立的做法。”

碧莉洁以印度为例,该国选委会成员都没有政治背景,其他国家的选委会甚至是由朝野双方成员所组成。

她认为,选委会可纳入专业人士或非公务员成为委员,以解决这个问题。

选区选民比例不平均

碧莉洁指出,基于宪法没规定选区选民的比例必须平等,我国各选区的选民比例落差非常大。

“大马选区(选民比例)并不均等,特别在同一个州属,一个选区与另一个选区之间的选民人数落差很大。”

碧莉洁指出,根据国际标准,每个选区之间的选民比例应介于10至15%,但大马的情况是超出这个范围。

“(选区选民比例平等)的理念不一定是‘一人一票’,而是在民主原则下,每个人都能获得平等的代表权。”

保护大多数忽略少数

她也点出大马选举制度的另一项吊诡之处,即在保护大多数选民的族群利益时,反而忽略了占少数的原住民选民。

“这真的是马来西亚的一大疑问,你们其实有很多保护大多数选民的措施,而那些少数族群却没受到保护。”

这场论坛的其他主讲人包括选委会副主席旺阿末、大马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联合主席邱进福、政治学者黄进发与大马行动组织创办人黄炳耀。

长期执政加剧不均等

碧莉洁也表示,马来西亚所采用的简单多数制选举制度,将会加剧选民人数比例不均的问题,而在特定执政党执政越久的情况下,问题会越显严重。

她解释,这个制度的不足之处是,许多投选反对票的民意都无法带进国会中,但执政党在划分选区时,却会想尽办法加剧这个不平等现象,来巩固自己的权力。

“每个执政党都会利用不公的选区划分权力,来改变游戏规则,以对他们有利。”

民联可赢114个国席

huang_2520jin_2520fa.jpg针对同样的问题,黄进发披露,若我国采用混合比例代表制(mixed member proportional),那么依据第13届全国大选的投票率,民联将可以赢得222国席中的114席,以简单多数执政。

根据黄进发的计算,在该选举制度下,伊党可赢得33国席、公正党46国席、行动党35国席,而国阵只会赢得106国席。

他继指,砂拉越立新党(STAR)与砂拉越工人党,也能分别赢得一席。

民联3党在第13届全国大选共拿下51%的总选票,但只赢得89国席,而国阵夺得47%的总选票,但却赢得133国席。

根据《维基百科》,混合比例代表制是单一选区两票制选举制度的一种,更接近比例代表制。选民在这个制度下将投选两张选票,一票是候选人,一票是政党,来决定每个政党的最终议席。德国是采用此选选举制度的代表国家。

得25%选票就可执政

黄进发认为,混合比例代表制能让所得选票与选区比例比较接近,而不会好像在简单多数制下,出现得票与选区比例不平等的问题。

他说,大马的简单多数制将让一个政党,只需赢得逾25%的总选票就可执政。

“你只需赢得超过一半的总议席,你就能赢。你要赢得每个议席,只需要赢得一半的选票。所以一半(50%)乘以一半(50%),答案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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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要闻精选/美籍学者评大马选举制度d级.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06/09 00:24 通过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