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党员遭煽动法调查•社党称政府应容纳批评

《独立新闻在线》作者/本刊翁慧琪 Sep 02, 2011 12:32:26 pm

【本刊翁慧琪撰述】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不满警方对其党员长时间扣留、多次录供并提控上庭后,如今再援引《煽动法令》调查该党其中九人,要求他们下周一到玻璃市录取口供。 他们认为这是政府无法容纳异见,并进一步打压该党的举动。

20110902_psm_surendran_jeyakumar_arutchelvan_01.jpg社会主义党全国总秘书阿鲁茨万(S. Arutchelvan,左图中)、社会主义党中委兼和丰(Sungai Siput)国会议员杰亚古玛(Jeyakumar Devaraj,左图左)和代表律师苏仁德兰(N.Surendran,左图右)今天在社会主义党总部召开记者会。

阿鲁茨万表示,社会主义党九党员将在下周一(9月5日)上午11时到玻璃市亚娄(Arau)警察局录口供,也不排除过后再遭警方扣留。

其中五人曾被紧急法令扣留

警方在8月11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致函九名参与“够了……国阵卸任吧”(Udahlah tu…Bersaralah BN)宣传活动的社会主义党党员,指示他们必须在8月22日早上九时到玻璃市亚娄警察局,以在《煽动法令》第4(1)条文之下向九人录取口供,否则就会到法庭申请通缉令。

20110729_eo_psm_06.jpg这九名被传召录供的党员中,有五人之前曾遭政府援引《紧急法令》扣留四周,分别是社会主义党中委兼和丰国会议员杰亚古玛(左图左二)、中委朱进佳(左图左一)、苏古马兰(Sukumaran Munisamy。左图左三)、青年团团长沙拉特巴布(Saratbabu,左图右一),以及和丰支部秘书乐楚马南(A.Letchumanan,左图右二)。

另外四人则是早前同样被逮捕和扣留十天的党员,为苏巴马尼(M. Subramane)、苏古马兰的儿子迪亚古玛(S. Thivyakumar)、依德娜(P. Indra),以及青年团团员拉文德兰(M. Ravindran)。

他们一行人在6月24日宣传活动期间,曾遭玻璃市亚娄警察记录各人身份证资料,次日就被逮捕,然后延长扣留七天,并分别被威省北部警察总部的查案官、槟城警察总局的警员和全国警察总部武吉安曼(Bukit Aman)的警队录取口供。对《紧急法令》下被扣的五人而言,共计已录取四次口供。

批评政府就是煽动?

杰亚古玛(右下图)透露,他们相信此事是有关该党早前宣传活动中派发的文宣,内容其实是发表该党的意见,抨击政府和提到一些时事课题,却被指触犯《煽动法令》第4(1)条文。

20110902_psm_jeyakumar_central_committee.jpg他表示,民主国家一定允许批评政府的言论,但是现在的情况意味,“若有人抨击政府、有人不喜欢政府,那就算是煽动了”。

他们认为警方传召他们录供是没有必要的行动,因为在扣留数周内,四人曾录取三次口供,而其余五人则已经四度录供。

“对我们而言,这是一种骚扰……这也对警方的形象带来影响。我们愿意与警方合作维持治安,但是当他们进入政治舞台,利用他们的权力,骚扰、打扰那些批评国阵政府的人,那他们不再扮演警方的角色。这让人民难以尊重他们并给予合作。”

他指,他们很失望警方采取如此行动,且不愿承认失误却又继续骚扰他们,认为警方此举有失专业。

针对该党的第二阶段行动

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左下图)表示,传召证人录供的前提是有罪案发生,但他本身认为被指控触犯《煽动法令》的文宣内容并没有构成犯罪,所以传召录供是旨在恐吓人民。

20110902_psm_surendran_lawyer.jpg他也指出,这九人曾因为同样课题而被长时间扣留和录供,而如今要重演历史,就形同是骚扰和滥用权力。

由于其中八人来自霹雳,所以他曾致函要求警方到霹雳怡保替九人录口供,但是警方回函拒绝,况且迄今都没有递交有关报案书给他们。过后,录供时间也已经从之前的八月杪延后到下周一。

“为何警方坚持要把他们带到亚娄录供,而不要在他们大部分都有住所的怡保呢?答案很简单,纯粹且完全是骚扰社会主义党的社运分子。”

他指责道,经过援引《紧急法令》扣留六人、逮捕行动和提控上庭后,政府没有停下来反而进阶到针对该党的第二阶段。因此,他促内政部回答利用警方滥权一事和停止针对社会以党,并向过去毫无意义的逮捕行动公开道歉。

三天活动被警方多次取缔

社会主义党在今年6月杪展开“够了……国阵卸任吧”活动,旨在呼吁全国人民在来届大选勇于寻求改变,同时也呼吁人民参与7月9日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举办的大集会,以争取干净的选举和民主。

然而,该党党员在南北两地推动活动的三天内,遭警方分批逮捕,部分被指派发煽动文宣,但不久即获释也不被提控。另有近30人在槟城威省北部被逮捕,指称有意对国家元首宣战或叛变,其中24人被逮捕十天后获释,而六名干部遭援引《紧急法令》扣留28天,并于7月29日获释。

7月4日和8月3日,24名社会主义党党员和六名干部分别在北海法庭被控,指触犯《1966年社团法令》第48(1)条文、第43条文(交替控状)及《内安法令》第29(1)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