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国内 2013-07-11 07:27
(雪兰莪?沙亚南10日讯)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表示,州政府非常感谢行动党秘书长兼槟州首长林冠英在关心透明化施政下,指示行动党雪州议会议长和行政议员申报财产,而这也是州政府的立场,只不过“斟酌点”在於是否应对外公布。
他今日通过其办公室发文告指出,或许议员对外公开申报财产的做法有欠妥当,但州政府不会阻止任何人这么做。
他说,雪州民联政府政策阐明,州行政议员一旦走马上任後,必须申报财产,并定期更新资产买卖资料。
“此举为了确保州行政议员,在买卖自己的资产时,不会涉及滥权以致发生利益冲突事件。”
他表示,州政府将继续秉持透明化和尽责的施政方针治州,绝不包庇任何人滥权或以官职为自己或家人谋取利益。
(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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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要闻精选/大臣:雪州不阻行政议员公布财产.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07/11 00:12 通过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