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安华出示证明敛财文件 敦马申请遭高庭驳回

(莎阿南2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出示文件证明他执政期间敛财的文件,其申请遭到莎阿南高庭驳回。

马哈迪希望安华出示国有集团和马国际船务(MISC,3816, 主板交通与物流与服务股),在1997年救助船务集团有限公司(KPB)的相关文件。

这位前首相要求的其他文件包括和马电讯(TM,4863,主板电信与媒体股)在2003年颁发合约给Opcom电缆私人有限公司,和国油在2002年颁发准证给Kencana石油。

他同时希望安华提供柏华嘉钢铁厂在1998年要求政府拨款,以及和两家法律事务所Lewis & Co及VK Lingam & Co律师费的相关文件。

司法专员扎哈拉胡森驳回马哈迪在这宗索偿1亿5000万令吉的诽谤案中,提出的申请。

马哈迪的代表律师拉菲克和安华的代表律师阿里夫本杰明随后向媒体证实这项进展。

拉菲克指出,司法专员是基于安华在抗辩书中提到的时间发生在多年前,且没有记录在任何文件中,因此驳回申请。

“如果真的有文件,那将会是被告(安华)抗辩的证据,那就需要在案件管理时期提供。”

法庭也择定11月3日进行案件管理。

马哈迪是在5月5日针对安华的“敛财论”,起诉后者诽谤并索偿1亿5000万令吉。

97岁高龄的马哈迪通过其律师拉菲克在两天前向莎阿南高庭入禀诉状,把也是安华列为唯一答辩人,要求后者支付5000万令吉普通赔偿和1亿令吉惩戒性赔偿。

他还要求安华就有关言论发表书面道歉,且不能重复相关言论,以及要求法庭发出庭令,在社交媒体和电子媒体撤下有关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