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内穿净选盟T恤遭酒店举报•郭素沁助理凌晨扣返警局助查

《当今大马》高嘉琪 2011年7月18日 中午 12点02分

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的4名助理及助理友人,前晚赴金马伦渡假时在酒店房内把净选盟T恤当睡衣穿,结果遭酒店管理层举报,并被扣返警局助查近三小时。

这起事件发生在金马伦丹那拉打一间酒店,事缘酒店管理层在替4人换房间时,发现他们穿上“禁衣”而报警。

4人于本月17日凌晨1点半,遭一批为数约15人的便衣警员粗鲁敲门,入内盘问一番后便以威胁公共安全理由扣留他们。

不过,警方并未将他们锁上手铐,仅是扣下4人的身份证后拒绝归还,反要4人追随返位于碧兰璋(Brinchang)的金马伦警区。

郭素沁3名助理郑鸿杰(中者)、陈嘉伟(左者)及蓝诗琳今早召开一项联诀记者会时,申诉这段经历。至于另一名面对被扣的24岁女性友人,则不愿出面也不愿透露其身份。

郑陈蓝三人认为,警方半夜硬闯及扣留行为已侵犯他们的私隐,因而要求金马仑碧兰璋警区主任道歉。

酒店人员报警投诉穿禁衣

出席今日记者会的包括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

24岁的郑鸿杰说,由于他们当晚入住的房间有一点窄小,加上4人在深夜聊天,酒店职员便敲门说隔壁房有孩子,让他们换房间。

“警方约在10分钟后便抵达,他们全都穿便衣,进入房间时也没自我介绍。他们仅说,接获酒店人员投诉讲我们穿黄衣。”

“其中一人说,酒店管理层投诉我们穿净选盟T恤,要我们跟他们返回警局。”

“我反问我们是否被扣了,对方就要我们跟他们回去,我们自然不肯,说没理由跟他们回去,他一再说这是公共安全问题。”

身份证遭“没收”被迫返警局

郑鸿杰透露,一名女警也跟他们讨身份证,不过拿了后拒绝还回来,反跟他们说要讨回身份就要跟警方返回警局。

“这让我们在没有选择下跟他们走,陈嘉伟开口要求让我们换下这一身黄衣,警方起初还是不肯的。”

郑鸿杰进一步解释,他们要求警方让他们换衣服的用意很简单,就是不想这黄衣穿出大街,而招惹更多麻烦。

“我们三更半夜被带返金马伦警区后,警方就一直让我们坐在门旁,不闻不问,也完全不录取口供。之后,一名叫巴萨(Basar Safa)的首席警长归还我们T恤,就叫我们回家。”

宣称穿黄衣纯属个人选择

警方在归还他们黄衣后,还把黄衣拍了照作纪录。

“我们来时坐警车来,但我们走时则在警车内等了20分钟才开车。我们都是穿T恤及短裤准备就寐,凌晨的气候寒气袭人。”

现年23岁的蓝诗琳受询及穿净选盟T恤原因时,坚决的反问:“这全然是我们的个人选择,我不记得这在国会(宪报上颁布)通过成为违禁品。”

“我们跟警方解释,说我们是在房间内冲了凉才换上这衣服,我们还说可找到证人证明我们没在外穿黄衣,包括我们早前光顾过的火锅店处。”

她形容当时心情,说:“我很害怕、紧张,而且天气很冷。”

因换班未向酒店人员查证

郑陈蓝一伙人在重返酒店后也向酒店求证,有否举报他们穿黄衣。不过,由于值勤人员已下班,因此无法求证。

陈嘉伟也对警方侵犯其隐私权而感到失望,更申诉他们一行人在警局内上厕所,也遭警方派人跟着。

入禀民事诉讼也浪费时间

林立迎则说,警方在技术上已算是将这四人逮捕,因为他们被带返回警区时行动受到限制,既不被允许离开,连上厕所也要有人看着。

“警方已侵犯隐私,除了逐渐变成警察国的大马,这世上没有一个国家是允许这事发生的。”

“政府曾以1966年社团法令第47条文,对付身穿净选盟T恤出席常月会议的雪州加影市议员。这条文是有关‘展示’非法团体净选盟的文字和图像。”

“然而,这四人都是在酒店房内,没展示其黄T恤,为此,我们要金马伦警区主任旺莫哈末查哈里(Wan Mohd Zahari Wan Busu)道歉 。”

“但若他拒绝道歉,我们也不能做什么。大马是警察国,我们不会入禀民事诉讼起诉政府,这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警方称黄衣当睡衣也违法

另一方面,金马伦警区一名不愿公开名字的警方发言人证实,警方当天确实在接获投报后,进入一家酒店向这4名青年了解情况。

这名发言人说,既然净选盟2.0属于违法组织,那穿选净盟标志的黄色T恤便已违法的。

“因此,你不管是在室内或户外穿也好,或者是当成睡衣穿,都是不被允许。”

“警方当天可以依法逮捕这4人,并把他们关进扣留所,惟查明发现他们没有做出任何抵触刑事法典的事,也没有打算非法集会,因此盘问一番后便将他们释放。”

他辩称,警方没有逮捕他们,更没有侵犯他们的私隐,只是劝告他们别再穿这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