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指地庭裁决有误 判邦莫达夫妻收贿案无罪释放

邦莫达和妻子在FELCRA收贿案中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Hari Anggara摄-
邦莫达和妻子在FELCRA收贿案中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Hari Anggara摄-

 

(吉隆坡7日讯)高庭今日裁决,沙巴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邦莫达和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仄蒂(Zizie Izette)在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收贿280万令吉案中罪名不成立,因此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阿都哈密在判词中指出,之前的地庭法官裁决属于误判,并没有证据表明两名被告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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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地庭是在2022年9月2日裁决,邦莫达和妻子芝芝依仄蒂面对的3项受贿和串谋控罪皆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

邦莫达夫妇随后向高庭提出检讨和撤销地庭法官所做裁决的申请。

64岁的邦莫达在2019年5月3日面对两项控罪,即收取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贿赂,作为让FELCRA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惟他不认罪。

当时身为FELCRA非执行主席的邦莫达被控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通过妻子芝芝从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取贿金。

针对第三项控状,指邦莫达在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点,通过芝芝名下的大众益德系列基金,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诺海丽收取33万5500令吉现金贿赂,作为相同用途的报酬,邦莫达在面控时也否认有罪。

至于现年44岁的芝芝面对3项与丈夫串谋在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收取贿金的控状,皆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