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总检长掌握绝对检控权•考察团指政府选后打压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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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2013年7月26日 下午3点06分

外国人权考察团认为,大马总检察长所掌握的绝对检控权,并不符合亚洲“现代法律标准”。他们也观察发现,政府在大选后,对异议展开有系统的打压。

2358cc1e561cae79900a0090f0ad6e4c.jpg考察团成员兼斯里兰卡律师齐莎丽(Kishali Pinto-Jayawardena,右图)表示,不若马来西亚,其他的亚洲国家存在着制衡总检察长起诉权的力量。

“(大马)总检察长维持不受任何制衡的地位,其决定也不能够在法庭受到挑战。……这种毫无约束的概念,不为现代司法标准所接受。”

这支“人权发展亚洲论坛”考察团这次来马主要是为了观察大马在第13届大选之后的言论和集会自由状况。他们今天召开记者会,发表初步的观察结果。

发现选择起诉的案例

齐莎丽透露,在这次从7月22日至25日的行程间,他们发现数个“选择起诉”的案例。

“为何一个人会因为倡导和平集会而遭煽动罪名起诉,相反地,另一个人B显然挑起宗教仇恨却没有被起诉呢?”

“这样的(起诉与否)权力归属谁呢?不是警察,而是总检察长。我们必须重新探讨他(总检察长)的角色。”

联邦宪法第3节第145条文阐明,总检察署可自行决定是否就某一案件进行起诉。

大选后有系统的打压

5a2b7bbf383a7d6cdadd2dd4712319a1.jpg此外,亚洲论坛东亚计划主持人官佐思(Joses Kuan,音译,左图左)表示,考察团发现,自从大选以后,政府使用法律来“压制”质疑选举成绩的抗议活动。

他说明,这些违反言论自由的压制举动,包括没收出版品、不公平的媒体报道,以及滥用煽动或和平集会法等。

他认为,这种现象违反了首相纳吉过去矢言展开政治改革,同时保障人权的承诺。

“这是大选后有系统的打压。”

亚洲国家多废煽动法

官佐思补充,他们所以选择大马作为考察点,是因为这个国家刚刚经过了大选,而其他亚洲国家才正要举行选举。

此外,齐莎丽指出,大马存在的煽动法令也同样无法符合亚洲区域标准,因为许多亚洲国家已经废除类似“落后和殖民时代”法律。

“我们同意,没有任何人可以挑拨种族仇恨,但是刑事法典已经拥有处理这种问题的条款。”

指立法程序欠缺透明

齐莎丽表示,他们也发现,大马立法程序欠缺透明化,而且公众、民间社会和关键组织,例如律师公会的参与也十分匮乏。

考察团在这次行程会晤了许多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官员、政党、人权委员会、律师公会、非政府组织和那些在大选之后遭起诉的人。

不过,它至今未能会晤内政部长、总检察署和内政部长,不过他们会在最后报告出炉之前,继续寻求跟他们见面商讨。

这份报告也会提呈予联合国今年10月展开,针对各国人权状况4年举行一次“普遍定期审议”(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调查。

这支考察团成员还包括前韩国人权委员会主席兼首尔国立大选法学教授安京煥(Kwong-Whan A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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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要闻精选/反对总检长掌握绝对检控权.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07/26 02:27 通过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