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蒂:國行建議向1MDB罰款2300萬 “總檢察長減低至1500萬”

《光明网》2023-08-28

 

(吉隆坡28日訊)國家銀行前總裁丹斯里潔蒂供稱,針對一馬公司(1MDB)當年無法取回在海外的資金以及說明資金的狀況,國行建議向1MDB處以的罰款數額是2300萬令吉左右。

她說,但時任總檢察長將罰款數額減少至1500萬令吉。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自2019年8月28日開審至今已滿4年,潔蒂是第46名控方證人,也是此案的關鍵證人。

在8月16日的審訊中,潔蒂供稱,由於1MDB無法取回在海外的資金以及說明資金的狀況,因此被罰款1500萬令吉,並於2016年5月25日支付了這筆罰款。

辯方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今日針對國行於2015年10月9日發出的文告,進一步交叉盤問潔蒂。

根據該文告,國行已撤銷在1953年外匯管制法令下授予1MDB共18億3000萬美元海外投資的三項許可,並根據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向1MDB發出指示,將18億3000萬美元帶回馬來西亞。

沙菲宜問潔蒂:“當國行向1MDB施加罰款時,1MDB董事會是否知情?”

潔蒂指出,她不曉得董事會是否對此知情。

“1MDB董事會和股東必須被告知罰款一事。1MDB最終支付了該筆罰款,因此1MDB承認在提交信息方面犯錯。”

沙菲宜進一步問潔蒂,即使(時任)財長(納吉)對於1MDB罰款一事是知情的,但後者並沒有采取行動阻止1MDB被罰款?

潔蒂表示,她對此不知情。

“這是因為在對1MDB施加罰款方面,我們(國行)需要獲得(時任)總檢察長的同意或許可。”

她說,(時任)總檢察長減少了國行建議的罰款數額至2300萬令吉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