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公会认为,前首相马哈迪挑起国家多元种族课题如同鲁莽捣破蜜蜂窝,极度不负责任。
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说,马哈迪此举旨在煽动民众情绪,而其声明是具有分裂、偏见、固执及无法接受。
她发表声明说,这已经不是马哈迪首次挑起有关课题,更不幸是,这是政客为了达到政治及个人目的而煽动煽动种族和宗教的常见做法。
“这名前首相以法治来支持他的言论,然而,他的言论其实是对法治原则的嘲弄。”
“法治’是指透过原则及概念来确保社会井然有序, 因此,这个词汇不应被随意使用,更不应误导公众。
“当‘法治’一词在政治议程下被滥用并牵扯到联邦宪法时,这对联邦宪法和国家是一种嘲弄和伤害。
她说:“为了所有人的更大利益,国家的宪法价值观和宏愿需要内化,而不是基于政治原因和自身利益而选择性和误导性地诠释联邦宪法。”
她说,伊斯兰教被宣布为国家宗教,但我国最高法律没有限制其他人信奉和实践各自信仰。
“我国联邦宪法的结构是建立在多元种族上,我们的联邦宪法中没有‘其他人’或‘外来者’这样的东西。”
“我们的前首相煽动仇恨情绪,毫无理由及根据的将一些群体视为“外来者”或“其他人。”
谢依琳续说,大马律师公会再度吁请政府拟定国家和谐法案,以促进国家的团结、交融和宗教和谐。
“为了达到维护言论自由和维护公共安全之间的平衡,大马律师公会建议三项法案来取代1948年煽动法令,即种族和宗教仇恨犯罪法案、国家和谐与和解法案以及 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
她说,种族和宗教仇恨犯罪法案旨在将煽动种族和宗教仇恨定为刑事犯罪,藉此促进和维护国家和谐。
国家和谐与和解法案则是旨在体现联邦宪法第8条所规定的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皆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并避免出现种族、宗教、性别和性别的不公平歧视。
“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是让该委员会宣导及教育并向政府提出建议,以实现国家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