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引起法律混淆 公务员未定罪前不得受纪律处分

《东方网》发布于 2023年05月07日 10时56分 • 最后更新 16分钟前 • 整理:王思琦

(八打灵再也7日讯)公共服务局最近提醒政府部门主管,那些被控上法庭但还未定罪的公务员,当局不得在诉讼期间纪律处分他们 。

根据公共服务局发给各政府部门的通令,部门主官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应该先谘询总检察署相关法律建议,以避免出现混乱。

通令表明,在法庭还未下判之前,任何因为相关的法庭案而对公务员采取的纪律行动,都为被视为非法。

据了解,一些公务员因为涉及法庭案件而被政府开除,之后被法庭判决无罪,政府不得不将他们复职,因为当初开除的决定是非法的。

文告表明,那些对公务员进行纪律处分的部门主管,必须呈交相关公务员涉嫌违法行为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