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给予制作公司的2000万令吉电影资金,竟然被挪用于满足个人私欲,如购买房产和去豪华度假!
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首席执行员莫哈末纳西尔揭露,这些滥用电影资金的包括个人和公司,然而却很难对他们举证对付,因为举报者拒绝配合提控。
“已对有关涉及方采取行动,也让他们有机会完成所承诺的电影。但还是有些没有回应,我们将采取行动。”
纳西尔告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说,如果有关个人或公司犯错并受到对付,日后就无法再收获资金。
“我们确实会对那些毫无生产的人采取行动。”不过,他没有具体说明涉及的电影数量。
周四(13日),纳西尔透露,有47名个人和制作公司,在接收了总额2000万令吉的资金后,却没有制作电影而遭起诉。
询及涉及的个人或公司是否屡犯,纳西尔表示尚无法证实此事。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艺术家协会主席(Seniman)仄再迪表示,不排除涉及者是“内部人士”的可能性。
“有时这些公务员只是听命行事,受制于高层管理。如果他不这样做,将被调职、降级或其他处分。在这个问题上肯定有人是被‘逼迫’的,不能全怪他们。”
“也有一些人遵循程序,但由于获得资金的系统薄弱,外人有机可乘。也许数据薄弱,容易泄露和渗透。”
同时,仄再迪透露,挪用电影发展局资金的问题由来已久,如果不修正相关政策和法律,将无法解决问题。
对此,他表示,纳西尔需要更加负责任地提供解决方案,解决长期以来困扰艺术行业的问题。
“这也是一个行政问题,因为电影发展局的首席执行员一般都是每两年更换一次,这要如何进行拨款规划和改进呢?”
“更何况,如果被任命的人不了解这个行业,不了解以前的人为了什么而奋斗。不要只是调查和发现,但没有解决方案。”
此外,马来西亚专业电影工作者协会(Profima)主席卡里尔沙烈表示,这个问题需要立即解决,因为将直接影响到所有电影制作人员。
“如果拿到了资金,却没有拍成电影,无论是剧组、制作工作还是配角的各个层面,都会受到影响。
“各方都需要负责解决这个问题。导演需要明白,政府拨款是为了帮助他们制作电影,而不是为了赚取利润。
“例如,如果他们获得100万令吉的资金,而制作的总成本是150万令吉,剩下的50万令吉,他们必须自己出钱。但也有少数人可以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