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团体发动抢救山坡运动•施压槟州提控湖内山发展商

a4aeee790cdce686b06327373ed3edfa.jpg

•刘嘉铭•

《当今大马》2013年8月30日 下午4点35分

11个槟州公民团体今天发动抢救山坡运动,首炮行动马上施压槟岛市政局援引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提控非法开发湖内山(Bukit Relau)的发展商。

备受公民组织关注的湖内山非法开发案上个月在地庭审结,槟州商界闻人槟州中华总商会执行顾问陈国平旗下的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认罪,被罚款3万令吉或由公司总经理坐牢3年。

尽管如此,槟州政府及槟岛市政局不满判决,并建议副检察司向高庭入禀上诉,以便加重刑罚。

上诉最高刑罚仍过轻

公民团体的联合声明指出,尽管市政局提控发展商上庭,但3万令吉的罚款比起相关计划的发展总值根本微不足道。

“市局虽上诉要求严惩,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70A(1)条文仍不足够。即使提高罚款至5万令吉,也只是从轻发落而鼓励其他人重犯。”

因此,他们要求槟岛市政局援引《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第19条文,提控非法开发湖内山的发展商。

该法令第26(1)条文允许,最高罚款50万令吉,监禁最高两年或两者兼施。

而且,第52A条文阐明,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或其他相等级职员,可因公司的行为被追究责任。

还原土地列入黑名单

针对湖内山开发案,联合声明也向市政局和槟州政府提出三个诉求,即:

1)命令该山地上的一切发展活动停工,而不会补发准证
2)要求发展商恢复土地的原貌
3)将该公司和其董事名下的其它公司列入黑名单。

另外,公民团体要求,政府在市政局网站公布全部被归类为“特殊计划”(不受250尺高度禁令限制)而被批准的计划,理由和附带条件。

“我们要求检讨有关条件,以免被滥用。”

最后,他们要求政府针对任何对环境敏感的发展计划,展开公听会咨询民意和要求独立环境评估报告。

促将发展地划回山地

联署的组织包括槟城论坛、槟州古迹信托会、大马自然之友、槟城保护消费人协会、派格路居协、新港居协、丹绒武雅居协、斯里尼蒙居协、杰瑟顿居协、峇央湾居协、市民醒念团和23名个人。

他们将尝试约见槟政府和槟岛市政局,当面反映诉求。

他们也希望州政府可以将湖内山的地段,从发展地重新归类为山地,以展现照顾自然环境的决心。

公正党峇都蛮州议员再也巴兰和3名市议员林马惠,莫哈末峇迪亚和依祖利也现身在记者会上。

停止破坏之余需还原

环境学家梁粵广表示,虽然槟城看似绿意盎然,但其实主要是看到升旗山的森林地而产生的错觉。

他说,槟城其实只剩大约15%的树林,而仅9%被列为保留森林。

他说,森林内有许多频临绝种的生物,政府必须珍惜和保护生态的多元。

“我们不只要停止破坏,更要恢复自然生态的原貌。”

登入为: admin
2013年8月要闻精选/施压槟州提控湖内山发展商.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08/30 03:05 通过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