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方不遵守程序 律师公会3人拒录口供

《南洋网》2022年06月25日

(吉隆坡25日讯)警方针对“司法独立行”传召参与者,包括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在内的3人因为警方被指不符合程序而拒绝配合。

谢依琳发文告说,警方昨天传召她和律师公会秘书处执行长拉占及会员陈罗杰(译音)到金马警区总部录供,警方在他们要求下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发出通告,但通告未说明警方援引什么法令展开调查。

她指当时警方口头说明是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15(3)条文及2022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国家复苏计划)(过渡到地方流行疾病阶段)法令第6和第7条文。

“我们在律师陪同下见警方时,要求警方提供首份信息报告(由第三者作出的警察报案书)副本,警方要我们提出书面申请,并声称他们有权决定是否提供相关文件。”

谢依琳解释,由于他们才刚获知调查援引的条文,加上未看到首份信息报告,因此拒绝录取口供,并在离开金马警区总部前说明,会写信索取首份信息报告。

她强调,公民应了解本身的法律权利,每个人都有权在律师陪同下前往警局。

谢依琳重申,“司法独立行”未游行至国会,主办单位没有抵触禁止游行的第6条文。

对于警方的行动,她认为这等同限制基本自由和公民自由:“警方不仅未协助集会者和确保出席者的安全,反而侵犯公民的权利。

“警方的做法树立了坏榜样,并传达一个讯息,即就算已遵守法律,公民仍不能自由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

由大马律师公会召集的上述抗议行动于本月17日在马莫草场举行,并获得近千名律师参与,目的为捍卫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参与者原本要游行到附近的国会大厦抗议外界干预司法机构,惟因警方拦路,最终打消游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