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总商会(隆雪中总)金融及资本市场组日前发表文告,促请促政府落实更有效及公平的税收制度,包括恢复消费税(GST)制度。
文告指出,消费税已在其他国家证明其有效性结果,比目前的销售及服务税(SST)制度更公平和更有效。
承认消费税是“更有效及公平的税收制度”是个好的开始,但是我说那是后知后觉。
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实施消费税(或者称为增值税),而且推行消费税的建议在敦马哈迪医生第一次出任首相的时候就已经提出,也深入探讨,是好是坏,会面对什么问题,有大量的例子可参考咨询。
以华人投票倾向来看,我看中总领导人很多并不支持消费税。现在促请政府恢复消费税,让人咋舌。
回顾一下隆雪中总的母会中总在2015年6月20日至7月31日进行的问卷调查。
根据报道,中总当时发出约2000份问卷,只回收了963份,也就是不到50%。
整体来说,回应者只有30%认为消费税为企业带来正面影响,43%认为有负面影响。其余27%对消费税有什么看法?报告没有说明,但是可以证明的一点是认为消费税为他们的生意带来负面影响比例较高。
做生意的,应该对国家甚至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大势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当然也“应该”(不等于理所当然)知道涉及面非常广的税务改革如消费税,需要准备面对可能多达3至4年的“阵痛”。
为何他们大多选择反对,或者更加糟糕的不坚决表态支持?或许,我可以说消费税是经济正确,政治不正确。经济正确,首先是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消费税,可见其有效性。其二,因为它是个包含面非常广的税务制度(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政府有个可靠稳定的税收,并将此收入发放的民生福利及国家发展。
因为政治不正确,特别容易让人操弄,民众的情绪也特别容易被挑拨。例如,消费税之前税收“不透明”,没有告诉你消费后交了多少税,有了消费税后,你看到自己交了多少,有些政党就宣传那是对人民的压迫呀,收了的钱不是要还债,就是给罗丝玛买包包钻戒等等。
传消费税层层叠加
有一个更好笑的宣传说消费税一层加一层,最后算起来不是6%,而是3乘6%或者4乘6%。一句话,6%是“骗人”的。我记得费了很多口舌给人解释,但是还是敌不过“政治不正确”的气焰。
所以,希盟时期废除消费税,在政治上是正确的,可以高唱“ABCD GST”赢得喝彩,但经济上却是不正确的,诸如上述中总领导变得不像是个捍卫会员利益,我说长期的利益的组织,让人扼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