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诉庭维持吉隆坡高庭驳回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对巫统、马华及另七造提出的1亿9290万令吉资产没收的裁决。
法官赫哈里亚指出,控方未能证明这笔钱是通过前首相纳吉从一马发展公司(1MDB)所得。这也意味着,巫统、马华妇女组等七造,都可拿回相关的款项。
政府声称,巫统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获得前首相纳吉给予250万令吉。
去年6月,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驳回反贪委会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提出的资产没收申请。
“答辩人并不了解,也没有理由怀疑他们从纳吉那里收到的钱是来自非法活动的收益。”
“我们并没有发现高庭法官有犯下任何需要上诉的法律干预的错误,我们肯定高庭的指示。”
以上诉庭法官阿都卡林为首的三司是于今日作出上述裁决,另2名法官分别是哈达丽雅和阿布峇卡。
今年6月19日,高庭已驳回政府欲充公这些资金的申请,其中包括巫统(1亿9296万5413令吉61仙)、马华妇女组(30万令吉)、Perano私人有限公司(33万7634令吉78仙)、Binsabi私人有限公司(82万7250令吉)、Habib Jewels私人有限公司(10万令吉)、K&Z Enterprise私人有限公司(13万8359令吉60仙)、巫统吉打州联委会(105万令吉)以及Hattatex贸易公司(11万1590令吉)。
此外,针对巫统彭亨州联委会就高庭批准其247万9300令吉18仙被反贪会充公一事提出的上诉,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的裁决,这也意味着反贪会不获准充公这笔资金。
这是反贪委会于2019年6月,调查一马公司案中所充公的其中一部分资金。
时任反贪委会主席拉蒂花指出,反贪委会已向41人提出民事没收申请,以收回据称是从纳吉户口转移的 2亿7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