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4日讯)我国政府和民航管理局同意,向两名马航MH370客机事故罹难者家属赔偿32万美元(约130万令吉)。
网媒“The Vibes”报导,和解判决(consent judgement)指出,罹难者陈亚明及妻子庄秀玲的家属将获上述赔偿金,且该笔赔偿金旨在确保诉讼达成和解,并不意味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罹难夫妻的孩子陈维宏及陈维杰、陈亚明的父母陈汉坤和赖秋莲,及庄秀玲台湾籍母亲在2015年入禀法庭,起诉马航(MAS)、新马航(MAB)、大马政府和民航局总监疏忽导致罹难者死亡,无法让家人再接获罹难者金钱或非金钱资助。
起诉人要求答辩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陈亚明和庄秀玲在世时,每人年收入约为593万9000令吉。
据报导,从吉隆坡飞往北京的马航MH370客机在2014年3月8日起飞不到一小时后失踪,多国组织大规模的搜救行动,但迄今未发现客机下落。
该客机载有227名乘客和12名机组人员,包括152名中国公民、50名马来西亚公民,以及来自印尼、澳洲、加拿大、法国等共14个国家的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