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高庭法官不接受 姑南收200万是政治献金

 

(布城22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的辩护律师拿督陈福泉在上诉庭指出,Aset Kayamas董事经理丹斯里蔡景康付给其当事人的200万令吉,其实是政治献金。

他说,高庭法官不接受这笔付给由东姑安南控制的公司THSB的款项为政治献金,是错误的。

他说,蔡景康于2016年6月14日付款,而双补选于7月20日的星期六举行。加上东姑安南指他预付供补选这笔款项。

他说,法官也没有考虑蔡景康出示相关的收据。

“因此控方中根本没有掌握本案的表面罪证,以致东姑安南需要对控状作出答辩。”

陈福泉今日在东姑安南被指收取商人蔡景康200万令吉贿金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2个月及罚款200万令吉的判决提出的上诉中陈词。

上诉庭3司首日开庭审理这宗上诉。

“应接受蔡景康证词”

江沙和大港国席因为原任议员坠机身亡,议席悬空,所以举行补选。

陈福泉说,法庭应该接受蔡景康的证词,因为他是控方证人,而且控方没有申请将他列为敌对证人,或弹劾他的供词。

“这名证人多次强调有关款项为政治献金,甚至是查案官慕哈末沙阿也指这名商人告诉他,有关款项作为政治献金。”

上诉庭以拿督苏拉雅为首,她和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及拿督阿末纳斯菲审理这宗上诉,法庭原定从今天至26日开庭,不过在前两名法官频频打叉,促控方(辩方)和陈福泉缩短陈词后,提早于下午1时结束。

上诉庭保留判词,择日才宣布上诉结果。

东姑安南也是布城国会议员的东姑安南,他被控在担任公职即联邦直辖区部长期间,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国际银行户头,而他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于去年12月21日宣判东姑安南罪名成立,监禁12个月及罚款2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