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申请诉讼 要求宣判紧急状态下条文违宪

 

(八打灵再也16日讯)大马律师公会已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宣判紧急条例下的多个条文违宪而不具法律效力。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卡立达斯说,该公会已在吉隆坡高庭展开法律诉讼行动,要求宣布有关条文违反联邦宪法,因此无法律约束力。

他今天发文告说,随着大马于1月11日宣布紧急状态后,该公会非常关注有关事态发展。

他认为紧急条例赋予行政人员更多权力,并以宪法上的保障作为代价,例如国会审查及问责。

卡立达斯强调,人民在宪法下享有的基本保护及程序保障不能被剥夺,律师公会为此采取法律行动,这是维护正义的部分法定职责,也已在3月13日举行的大马律师公会常年代表大会上通过相关议决。

大马律师公会要求在紧急条例下被宣布违宪的条文包括第5、11(a)和(b),14、15和18条文,它涉及资产,执行权和立法权的赔偿,国会及州议会开会及现行法律。

他们也要求宣判与假新闻及维护声明有关的紧急条例第4及24条文违宪。

该公会同时认为联邦宪法中一些与宣布紧急状态有关的条文过于广泛及违宪,并且与联邦宪法的基本结构不符。

此外,大马律师公会要求阐明,根据联邦宪法150(3)条文,首相或大马政府有义务劝告国家元首在宣布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召开国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