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扶弱政策沦为政治恩庇·议员向国会呈社会包容法案

《当今大马》2014年2月24日 下午4点10分

为确保扶弱政策不被滥用,沦为恩庇政治的工具,社会主义党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Jeyakumar Devaraj)向国会提呈一项私人法令。

这项题为“2014年社会包容法案”已在今早递交国会秘书处,准备提呈给预订3月10日开始的国会会议。

这项法案也获得行动党沙登国会议员王建民的附议。不过他强调,他是以个人名义来支持这项法案,并不代表行动党的整体立场。

王建民今日向媒体表示,社会包容法案是有必要的,给扶弱政策建立制衡,让边缘群体能确实享受到扶弱政策的好处。

打破跨代贫穷的循环

“大马公共机构内存在种族主义趋势,某些(弱势)群体不受体制的承认。”

“(我们另外)还有一股趋势,非贫穷者却因为拥有政治关系,能够从扶弱政策中获益。”

王建民(右图)是在网络媒体“人民时报”(Rakyat Times)直播活动上表示,“新法案将会设置制衡,确保援助输导到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

新法案的序言写着,其宗旨在于创造一个“包容的社会”,同时要打破跨世代贫穷的恶性循环与贫富悬殊问题。

包容社会活得有尊严

“一个包容的社会,应该满足社会每个人的基本需求,让他们有尊严的活着。”

社会包容法案由非政府组织大马之子(Saya Anak Bangsa Malaysia)与全国人权协会(National Human Rights Society),于2012年8月开始草拟。

此法案的重点之一,就是成立一个的社会包容委员会(Social Inclusion Commission),以发展符合社会包容政策,同时拟出摆脱赤贫、舒缓收入不均、消除结构性歧视,以及加强边缘化社群的能力。

监督包容计划的执行

社会包容委员会的任务,包括制定“介入的模式”与监督社会包容计划的执行。

该法案建议,委员会有权举行调查与研究,甚至介入政府机构,以确保所有的计划都在各选区内获得推行。

该委员会甚至可以设立特别基金,朝既定目标推进。

该法案建议,社会包容委员会只向国会负责;该委会的成员由国家元首委任,而跨党派的社会包容国会特委会,由国会反对党主席安华领导。

指人权委会权限不足

另外,王建民指称,他因这项私人法案纳入“透明”程序、委会的权力、向国会负责及其跨党派的本质,因此支持这项法案。

“诸如人权委员会等委员会确实做得不错,但它们享有的权限是不足的。”

“一名部长就享有许多的斟酌权,去决定是否要推行或否决(政策建议)。”

尽管民联三党未明确表态,但王建民表示,这与民联拟出的须根据需求来落实扶弱政策的竞选宣言,是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