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准用“阿拉” 政府入禀上诉

基督徒准用“阿拉” 政府入禀上诉

 

(吉隆坡15日讯)政府已对高庭上周作出基督徒可在其宗教教育书籍中使用“阿拉”一词的裁决,正式提出上诉。

根据报道,该上诉通知书于今早提交给高庭,其副本也已转交给上诉庭主簿署,以及于上周三的司法审查中胜诉的上诉人吉尔艾琳的代表律师。

政府是有30天的时间,提出上诉。副检察长阿都拉萨也确认了有关上诉申请。

在3月10日,高庭裁决,政府1986年在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禁令上犯了错误,它超越了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的用意。

换言之,大马人是允许使用“阿拉”字眼。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徒或大马人有权出于宗教和教育目的,使用“阿拉”字眼。

承审法官拿督诺碧阿里芬当时的裁决也是自2018年,案件多次寻求和解展期后的裁决。

巫统及伊斯兰党组成的“全民共识”随后促政府对非回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朱基菲里博士则表明,该部近期内会与大马回教发展局及宗教司开会,以便从法律、宗教等角度,来探讨高庭的相关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