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判决纳吉 须缴16亿9千万欠税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在简易判决中,批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拖欠所得税申请。

高庭今日(22日)谕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必须缴付从2011年至2017年拖欠内陆税收局的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今日在简易判决中,批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拖欠所得税申请。

他指出,当税收局向纳税人发出所需缴付税收通知,纳税人必须缴付有关数额包括前首相,因为每个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纳吉必须缴付有关税额,那是拖欠政府的债务。”

他引述联邦法院一项判决,法院强调“先付款后讨论”条款虽苛刻,但这是刻意制定的,因为我国逃税率很高。

不过,纳吉仍可向所得税特别专员(SCIT)提出上诉。

税收局在去年6月25日入禀法庭起诉纳吉,追讨其拖欠的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同时要求从裁决日算起一年5%利息,堂费及法庭认为适当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