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网》2014-09-18 10:27
(布城17日讯)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的合法性,已申请把案件交由高庭裁决4(1)条文是否合宪。
阿兹米也向地庭申请延后他所面对的煽动案件,直至高庭裁决。
阿兹米近期在法庭被控触犯煽动法令,他的代表律师哥宾星说,煽动法令不是国会制定的法律。他说,1948年煽动法令,是在独立前制定,之后通过法律检讨委员会进行修订,并在宪报上颁布为法令。
“因为不是国会通过的法律,所以不能用来牵制联邦宪法10(2)条款下言论自由,因此煽动法令是不符合宪法的。”
哥宾星对记者说,联邦宪法10(2)也提到,只有国会能够对这项条文作出限制。他说,他已要求高庭尽快处理阿兹米的申请。…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