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杨春长、 杨建梓·

2009-3-4 15:58:19■来源: «求是»

改革开放的成功,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的结果,其中也包含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因素在内。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进程,同时也是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进程,其间充满着丰富的唯物辩证法思想。这里,择其一二,谈谈我们的认识体会。

学习运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在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既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 则,即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又根据中国的国情进行大胆探索,从中国实际出发,尊重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始终坚持事物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正如胡锦涛总书 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 际和时代特征赋予社会主义建设鲜明的中国特色。

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上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伟大创见,既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理 论,又丰富、发展了这个理论。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围绕“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 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四大基本问题,从实践到理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创造,用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 断,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们党成功地运用社会主义建设的辩证法,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 产党执政规律,进一步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努力借鉴和吸收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 基本路线,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一 历史过程,既包含着也实践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不断应用和具体化的历史过程。

学习运用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原理,实现“一国两制”构想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的任务主要是夺取政权,较多地注重矛 盾的斗争性。建立新中国以后,我们党由夺取政权转变为执掌政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实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 史转折。我们党根据我国面临的矛盾大都是非对抗性矛盾的实际,特别重视矛盾同一性在认识和解决矛盾中的作用,形成了积极稳妥地解决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 矛盾的新思路。

“一国两制”构想是成功运用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原理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生动体现。邓小平同志在1984年就指出:“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 出路。我多年来一直在想,找个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在解决祖国统一问题上,他指出:“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 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邓 小平文选》第3卷第49、96—97页)在实现“一国两制”过程中,我们立足于和平共处,同时又坚决与分裂势力作斗争,促成了香港、澳门的回归。“一国两 制”这一富有创造性的战略构想已经变为活生生的现实,这显示了“一国两制”政治构想的强大生命力,也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原理的科学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多元化、文化多元化的问题日益突出,社会问题也逐渐增多。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要与消极、错误 现象作斗争,另一方面又要 “重在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构建团结稳定的社会局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和谐 社会就是矛盾统一体,就是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相统一的社会,就要求我们更多地致力于社会矛盾体中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协调和相互贯通,更多地关注 矛盾双方的相互依赖和统一,积极化解冲突和纠纷。

在处理国际事务中,我们党也始终坚持和运用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相结合的辩证统一原理。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在利益关系上既互相竞争又互相依存,因此在处理 国际事务中,我们既注意矛盾的冲突,又注重矛盾双方的联合,积极倡导构建和谐世界的理念,努力谋求用和平的手段处理国际事务、解决国际争端,从实际出发, 通过寻找和扩大共同点,形成相互依存、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和谐局面。

学习运用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辩证法,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重点论与全面论的统一。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从我们党提出并坚持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到新世纪新阶段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些都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具体运用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以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把握正确方向,排除各种干扰,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

在改革和发展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坚持“重点论”,紧紧“扭住”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不动摇,紧紧抓住经济建 设这个中心不放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从“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再到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变的主题,快速发展则成为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

当然,我们坚持的“重点论 ”不是“一点论”,而是以全面协调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我们始终把坚持改革开放作为强国之路,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并 把它们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之中。在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我们始终协调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根据发展 的阶段性特征,面对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指导方针,作为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既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不动摇,又注重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所有 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辩证思想方法。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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