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将被控21项洗黑钱罪

纳吉今早在布城反贪会总部遭警方逮捕后,将会面对21项在反洗黑钱法令下的控罪。 (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相纳吉今早在布城反贪会总部遭警方逮捕后,将会面对21项在反洗黑钱法令下的控罪。

全国副总警长诺拉昔今早发表声明说,纳吉将会面对9项收取非法资金丶5项使用非法资金及7项将非法资金转移给他人的控罪。

纳吉也将在下午也会针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26亿令吉资金存入其个人银行户口案件被提控。

纳吉是于今早9时20分被押往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位于吉隆坡敦拉萨路的医药机构大厦(Menara KPJ)总部,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继续警方的录供程序。

警方将在完成录口供程序后,纳吉将于下午被押往吉隆坡大使路法庭提控。

他先前已分别被控洗黑钱丶贪污及滥权,将来自SRC国际公司的逾4200万令吉存入其私人银行户口。SRC国际公司是一马发展公司前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