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贪会发表声明指出,撤销案件是总检察署的议决,非反贪会的议决。
“反贪会对槟州高庭宣布前槟州首长林冠英及女商人彭丽君无罪释放的议决感到惊讶,这是总检察署的议决。”
总检察署正式撤销财政部长林冠英被控廉价购屋案,法庭也宣布林冠英及原屋主彭丽君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哈达丽雅今日宣布,早前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65两项罪名的林冠英及被控地处刑事法典地109条文的彭丽君无罪释放。
林冠英的首席代表律师蓝卡巴星是在第14届大选从成绩出炉后提出陈情,要求撤销有关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