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7日訊)“平靜號”如今已經遭扣押,估計每月的保養費和17名船員的薪資,需要約300萬令吉,全部將由政府承擔。
一馬發展公司代表律師傑勒米今午在巡視平靜號後,向媒體指出,根據他向船長瞭解得知,船員們都是於3周前,才獲聘請。
他說,由於船員是在水警護送下抵達我國,因此他們都看起來有點忐忑不安,現在似乎已經安頓下來。
他說,根據初步觀察,船隻的保養非常好,包括地板、大理石具、廚房、包廂等,全部設施良好,看起來很高貴優雅。“我們為了防止破壞,必須穿鞋套行走。”
他說,他們還在計算船上資產,因此還不確定哪個資產是由前船主留下。

“我們是由總檢察署所聘請,作為一馬公司代表律師,我們昨日已經向法庭申請庭令,充公和扣押平靜號。”
他表示,一切程序,都是依據大馬法律程序進行。
“平靜號遭充公後,我們預料需要約6至9個月的時間,或是更快,以便透過法律管道拿回擁有權,一旦到手,就會變賣掉。”


高庭發扣押令“充公”
湯米感謝印美配合
(吉隆坡7日訊)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指出,馬來亞高庭昨日已對“平靜號”發出扣押令,因此這艘豪華遊艇將在大馬法律下妥善充公。
“總檢察署已對這艘遊艇啟用吉隆坡馬來亞高庭的海事管轄權,高庭在本月6日發出扣押令。”
湯米湯姆斯今日發文告時,也感謝印尼及美國政府,尤其是印尼警方的配合及合作,讓這項移交程序順利完成。
文告說,這艘遊艇是在美國司法部申請下,于2月28日在峇厘島由印尼執法當局扣押;美國司法部也指這艘遊艇屬于大馬和一馬發展公司,因為這艘遊艇是用屬于我們的錢購買。
“在印尼、美國和大馬司法互助(MLA)下,三國的各機構最高領導人進行了敏感又慎重的協商,才完成這項行動。”
文告指出,涉及這項行動的我國機構是警隊、皇家海軍、反貪污委員會和總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