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酒瓶制造公共骚乱罚400令吉 嘉玛承认有罪

因去年在雪州政府大厦前砸酒瓶抗议啤酒节遭提控制造公共骚乱的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尤诺斯,在庭上承认有罪。(档案照:透视大马)
因去年在雪州政府大厦前砸酒瓶抗议啤酒节遭提控制造公共骚乱的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尤诺斯,在庭上承认有罪,并被判罚400令吉。

推事拉惹阿迪拉宣判罚款400令吉,若他无法缴付罚款,则以1个月监禁取代。

嘉玛是在刑事法典268(公共干扰)条文下被控,并可在刑事法典第290(公共骚扰)条文下惩处。因此,一旦罪成,最高罚款是400令吉。

这也意味着,在法庭上承认有罪的嘉玛已经面对最高罚款。

主控官阿美拉在庭上指出,身上公众人物的嘉玛作出砸酒瓶的行动已经造成公共危险和骚乱,不能轻判。

他认为,惟有重罚嘉玛才能起到警戒的效果。

另外,嘉玛的代表律师英然则提到,嘉玛砸酒瓶是为了抗议啤酒节,避免年轻人被荼毒。

他说:“嘉玛曾办免费餐活动,而且已经忏悔,所以不应该被重罚。”

嘉玛是在早上9时15分,在警员的押送下抵达法庭,而曾否认有罪的他,也在庭上改口承认有罪。

2017年10月5日上午10时15分,嘉玛在雪州政府大厦门外使用铁锤砸碎数个酒瓶,涉及公共危险及滋扰,并抵触刑事法典第290条文(公共骚扰)。接着今年5月25日,嘉玛在安邦专科医院被控公共骚扰及非法入侵屋子罪名,惟否认有罪,推事允许他每项控状以3000令吉保释,惟未办好保释手续就失踪了。

嘉玛通过非法管道潜逃至印尼,并在本月2日被逮捕及在5日被遣送回国。

嘉玛抵马后即被带到法庭面控,而且推事庭不允许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