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事拉惹阿迪拉宣判罚款400令吉,若他无法缴付罚款,则以1个月监禁取代。
嘉玛是在刑事法典268(公共干扰)条文下被控,并可在刑事法典第290(公共骚扰)条文下惩处。因此,一旦罪成,最高罚款是400令吉。
这也意味着,在法庭上承认有罪的嘉玛已经面对最高罚款。
主控官阿美拉在庭上指出,身上公众人物的嘉玛作出砸酒瓶的行动已经造成公共危险和骚乱,不能轻判。
他认为,惟有重罚嘉玛才能起到警戒的效果。
另外,嘉玛的代表律师英然则提到,嘉玛砸酒瓶是为了抗议啤酒节,避免年轻人被荼毒。
他说:“嘉玛曾办免费餐活动,而且已经忏悔,所以不应该被重罚。”
嘉玛是在早上9时15分,在警员的押送下抵达法庭,而曾否认有罪的他,也在庭上改口承认有罪。
2017年10月5日上午10时15分,嘉玛在雪州政府大厦门外使用铁锤砸碎数个酒瓶,涉及公共危险及滋扰,并抵触刑事法典第290条文(公共骚扰)。接着今年5月25日,嘉玛在安邦专科医院被控公共骚扰及非法入侵屋子罪名,惟否认有罪,推事允许他每项控状以3000令吉保释,惟未办好保释手续就失踪了。
嘉玛通过非法管道潜逃至印尼,并在本月2日被逮捕及在5日被遣送回国。
嘉玛抵马后即被带到法庭面控,而且推事庭不允许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