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囚犯不允对外发文告

《东方网》最后更新 2018年01月12日 21时58分

(新山12日讯)內政部副部长拿督诺嘉兹兰强调,在服刑中的囚犯是不允许对外发表文告,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在狱中所发出的文告,无论是与透过第三者转告,皆需获得监狱局长的同意,若没有获得批准是属错误行为,会影响其刑期的长短。

他说,在服刑中的囚犯是不允许对外发表文告,就算与第三者交流后,谈话內容由第三者代为转告也受禁止。「我要求安华针对本身所发出的文告或由第三者转告他的谈话,是否获得监狱局长的同意,作出回应。」

诺嘉兹兰今日为第7届柔州米南人福利协会活动主持开幕礼后,召开新闻发佈会,针对仍在服刑中的安华发表文告一事,作出上述表示。出席记者会者包括印尼驻新山领事哈里斯。

他指出,儘管监狱局总监已针对前首相敦马哈迪为何不允许到监狱探访安华作出解释,但至今此事仍成为课题。为此,他因此要求安华针对发表文告一事,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