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界:不符协议内容 就业险法案须展延

(吉隆坡25日讯)我国工商界对日前提呈国会辩论的就业保险计划法案内容感到意外,并指法案内容与内阁指示下所召开的部长与雇主雇员代表联席会议上达致的协议不符,并集体要求政府展延这项法案。

工商界希望法案能展延,直至全面咨询政府、雇主及雇员的团体代表,并达致共识,让就业保险计划更具成本效益、实际及公平。

马来西亚全国总商会今日联合国内51个全国性工商组织就此修正法案在没有咨询过任何相关团体,就贸然提呈国会感到不满,同时给予高度关注。

工商界就此修正法案今日与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及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进行了紧急会议。工商界代表由马来西亚全国总商会总会长丹斯里戴良业率领,出席者包括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会长丹斯里阿兹曼沙、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公会会长拿督江华强、马来西亚厂商公会副会长戴维斯、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副会长拉马达斯、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副总秘书丹斯里张昌国、中央理事颜文钦,以及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山苏丁。

戴良业(右四)率领工商团体代表针对修正后的法案,与廖中莱(左五)及魏家祥(左六)协商。左起为颜文钦、戴维斯、张昌国及江华强,右起为拉马达斯、山苏丁及阿兹曼沙。

戴良业:8月联席会议议决

三方监管提议没获执行

戴良业周三傍晚以马来西亚全国总商会名义发表文告指出,工商界对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里察烈周一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辩论的该法案内容感到意外,因为其内容与2017年8月10日,在内阁指示下由第二副财长拿督斯里佐哈里主持的四部长与雇主雇员代表联席会议中所达致的协议,并不相符。

“在当日的联席会议上,各造同意由人资部与相关团体进行全面咨询,拟出获得政府、雇主及雇员接受的实际与平衡就业保险计划条款; 然而,有关议决并没有获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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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全面反映议决事项

戴良业说,有关修正法案并没有全面反映8月联席会议所议决的事项,唯一的修改是增加新的收费配套,但当日也同时提出在就业保险计划法令下成立的三方委员会来监管及检讨。

根据当日协议,这个三方委员会将由相等数量的政府、雇主及雇员代表组成,并根据风险及溢价的精算,决定最佳的缴纳率。

此外,工商界也不满修正法案内的附表2、3及4,依然保存原有的缴纳率及其他值得商榷的非就业保险功能。

“我们重申,雇主认为就业保险计划不应与活跃劳工市场政策挂钩,因为诸如职业配对、就业辅导、培训及再培训等援助,已有机构负责,如Jobs Malaysia,人力资源发展基金及马来西亚建筑工业发展局(CIDB)负责,而这些都是机构的费用都由雇主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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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职不应申请就业险

经过修正后的法案内也提到自愿离职计划,以及已获得雇主提供遣散费或其他任何方式赔偿的员工也可申请就业保险,已乖离了当日会议的决定。

“这是为了确保有关基金可以最低的保费持续运作。此外,这也和保险的基本原则相符,即这是面对风险时的保障,受保者不应因此而获得多重的利益。 ”

工商界强调,雇主及雇员双方皆同意设立就业保险作为社会安全网,保障由于被裁员及没有获得任何赔偿的员工之福利,为他们提供暂时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