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寿汉抗议总会插手属会选举 “翁清玉开恶劣先例”

2017-06-09 10:11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8日讯)对于隆雪华堂会长拿督翁清玉本月6日,指责雪隆华校董联会2017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卅一届执委会选举筹委会主席邹寿汉不适合担任此职位,邹寿汉今日对此提出严正抗议,并指这开了我国华团总会插手干预属会选举的恶劣先例。

 邹寿汉今日发表文告说,雪隆华校董联会是隆雪华堂属下会员之一,董联会的代表也曾出任隆雪华堂其中一个副会长职。

他说,根据我国华团长期机制和道德准则,华团总会不应干涉属下会员团体的理事会选举,以免出现偏袒不公现象,破坏属会之独立与团结,因为每个属会都是独立自主的注册社团,每一个属会的内部事务及选举都不容非该属会会员干预。

他指出,身为总会领导人的翁清玉,其职责是团结各属会,并领导各属会遵循雪华堂的宗旨和立场,关注、监督与鞭策政府有关政经文教各种不公平、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政策与措施。但是,他却滥用隆雪华堂会长崇高及有巨大影响力的身份,在雪隆地区参与各种集会与饭局,肆意干预雪隆董联会的内部会务和本次选举工作。

建议翁辞职参与选举

他建议,翁清玉应该辞掉总会长的职务,全力以赴以华小董事的身份参与该会选举。

“翁清玉以安邦华小董事会代表身份,参与本会此次执委会选举,若对本会选举事务有任何不满,理应以参选者身份提出交涉,而不应以隆雪华堂会长身份出面干预,这种由上压下的作风有违华团相互尊重的优良传统。”

 他说,翁氏提出参选人不应同时担任选委会成员的问题,一般社团章程并无规定限制,这是我国华团普遍存在的现象,而且是存在多年的老问题,并非该会独有。本周日霹雳华校董联会也将举行理事会改选,选委会主席是由原任总务并且提名参选的何友明担任,为何又不见翁氏提出非议?

他另举一个现成例子是,以“整合团队”召集人身份,参与该会此次选举的循人中学署理董事长蔡庆文,在该校董事会选举中,也是身兼选委会主席和参选人。

可见,这是我国华团通用的选举办法,即使是隆雪华堂现在也还没有改变这种选举制度。

他根据隆雪华堂现行章程第六章“选举”第11(2)条款规定说:“改选前由董事会成立七人选举委员会,以筹备及主持改选工作”,并不如翁氏所说已经修订章程,改变这种选举制度

 指两种标准看待同一事

他表示,翁会长虽然也指出隆雪华堂过去也存在参选人兼选委会成员的事实,但并没有说明,也没有批评过去是不合理的做法。如果说“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选举”是重要的规定,为什么也没有体现在隆雪华堂章程有关“选举”

的规章条文呢?这明显看出翁清玉不敢面对事实,同时采用两种标准看待同一事情。

他说,当年最不满的是隆雪华堂采用代理人(proxy)选举制度,因为这项代理人制度是不公平与合理,而且最容易操控选举结果,所以他极力反对这项选举措施。

他重申,雪隆华校董联会章程内,没有禁止选委会成员参选的规定;他身兼选委会主席和参选人,并没有违反章程规定。

他也一再说明自己不是“裁判”,没有权力给分数,也无法左右选票及胜负,只是在执行会员大会和选举工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