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穆斯林不能反对伊刑法?“我是穆斯林,我拒绝355法令!”

马来西亚最终会否落实伊斯兰刑事法(Hudud)?这还得交由国内的222名国会议员投票决定。不过,根据伊斯兰教义,穆斯林不能公然反对伊刑法,否则将被视为反对伊斯兰教。这是否意味着,在巫裔议员居多的国会,要通过伊刑法只是迟早的事?
图片来源:Mujahidin Zulkiffli脸书

一名网友Mujahidin日前就透过面子书表露了自己身为穆斯林的心声。他说,尽管自己是一名不完美的穆斯林,但内心对上苍深信不疑。不过,他拒绝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案修改355法令(或称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

“很多人问我,为何拒绝哈迪的355法令?如果我是穆斯林的话,不是有义务接受伊斯兰刑事法吗?”

对此,Mujahidin列出了5点,回应大家的疑问。

第一,伊斯兰教法不该涉及金钱

“这个修正法案并不是上苍的伊斯兰教法。这是人类创造的教法。可兰经(Al-Quran)和圣训(hadis)都不存在涉及令吉(金钱),或是其他钱币的惩罚。”

“伊斯兰教法没有罚单或罚款。就算有,也是抚恤金(diyat)或用以取代基沙斯(Qisas)的赔偿金。那我的疑问是,这些涉及金钱的惩罚从何而来?是上苍的旨意?或是说,哈迪已经成为上苍了?”

Mujahidin接着质问,谁有能力偿还哈迪要求的10万令吉罚款?他说,明显是有钱人。

“一旦这(伊刑法)真的成为法律,这样的惩罚对穷人来说不会太重吗?社会的公理何在?”

“那如果说,法官酌情处理,判处富有的人较重的刑罚,穷人则判以轻刑,那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公? 只有上苍有权利裁判他人。伊斯兰教义无法接受存有偏见的法官。

第二,100下鞭笞确实是伊刑法,但它只适用于通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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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施行这项惩罚,首先必须有4名男穆斯林作为人证。他们必须是信徒、理性、公正,并且不曾犯下任何罪孽。”

他说,一般都是由执法官员来负责处理“幽会案”(khalwat),但他们是否会秉公处理案件?而且这些人又能否证明自己是毫无罪孽的“完人”?

“如果说100下鞭笞是伊刑法,那为何他们要谎称修正法不是伊刑法?他们竟然可以睁眼说瞎话,那我们为何要接受骗子成为我们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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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可兰经并没有列明30年监禁这项刑罚

“在可兰经里没有30年监禁这样的刑罚。对现有的伊斯兰教法而言,这样的刑罚太离谱了。他违反了大祭司(imam)的意见。”

第四,它将扰乱非穆斯林的生活

Mujahidin举例说,如果一对男女被人捉奸在床,但其中一方不是穆斯林的话,这样的突击行动将会对他/她造成影响。

“伊斯兰教法只允许穆斯林成为人证,但如果证人是非穆斯林祱的话,他/她也许就无法获得公平的裁决,因为他们无法在有关法律下成为证人。”

“如果夫妇其中一方与穆斯林出轨,他们无法指证有关穆斯林,那他们又如何能打得到公平裁决?但幸好他们(非穆斯林)没有在伊斯兰通奸罪下受罚,否则他们必须被鞭笞80下!”

第五,如果这类刑罚不存在于可兰经或圣训,为何称它为上苍的律法?

“别为世人创造莫须有的惩罚,然后将它标签为上苍的律法。别说谎,最重要的是,别污蔑上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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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jahidin 总结说,“上苍曾经说过,默罕默德先知只是负责传达讯息,无权掌控他们(世人)。如果上苍已嘱咐默罕默德先知不要控制他人的行为,那哈迪又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