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华全‧从贪腐升级到窃盗

《星洲网》2016-07-26 12:39
在古希腊时代,“小偷”被称为Klephtes,它延伸出“窃盗”(Kleptes)这个动词,再演化出了Kleptocracy一词。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窃盗统治”乃政治学术语,指在某个政府中,统治阶级利用扩张的政治权力,非法侵占人民的财产与权利,以增加自身的财产及权力。这一般被视为是第三世界国家政治腐败的产物。

沉寂多时的1MDB事件风云再起。美国司法部上周四兴讼入禀法院要求充公1MDB超过40亿令吉洗黑钱得来的资产。诉状里除了重复出现的“盗取”与“欺诈”等字眼,同时也把此案件定调为“窃盗统治”(Kleptocracy)罪行。

美国司法部长林奇甚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马来西亚人民遭受到极大规模的诈骗。”这句话听在国人耳里是多麽刺耳与令人沮丧!

在古希腊时代,“小偷”被称为Klephtes,它延伸出“窃盗”(Kleptes)这个动词,再演化出了Kleptocracy一词。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窃盗统治”乃政治学术语,指在某个政府中,统治阶级利用扩张的政治权力,非法侵占人民的财产与权利,以增加自身的财产及权力。这一般被视为是第三世界国家政治腐败的产物。

台湾时评人南方朔在一篇文章里就曾指出,以前人们都普遍使用“贪污腐化”(Corruption)来描述政治人物的舞弊行为,但从1990年後开始,由於贪污手法的升级,“窃盗统治”这个词变得逐渐频密出现,这个微妙转变反映的正是官员舞弊手段的“大跃进”。

耶鲁法学院的鲁斯.威奇伍教授(Ruth Wedgwood)认为“贪污腐化”的只是传统式的贿赂丶收回扣丶利益输送或滥用公款等现象。但“盗窃统治”则涉及更高层次,它是掌权者利用公权力,藉由各种操作,把国家资源与金钱输送到少数特定人士的口袋中。这种犯罪进化就好比从“小偷”的初级班进阶至“大盗”的博士班。

南方朔认为,全球极权者愈来愈猖狂,而且胃口也愈来愈大,仅仅小鼻小眼的“好处”已不能满足他们,所以他们开始钻营国家制度的漏洞,利用人民所给予的委托与信任,肆无忌惮的把国家资源占为己有,然後再把非法所得转至他国置产漂白。

美国一向对於这类洗黑钱罪行不予容忍,这次启动的“贪腐资产追回计划”据说是史上最大规模行动。而之前就已曾多次兴讼追回多国领袖子女在美国以非法所得购买的资产,其中包括了乌兹别克总统与赤道几内亚总统的子女。最近一次追回的是台湾前总统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在美购置的两栋房产。

我国1MDB事件自2010年首次在国会被提出质询後,6年来这纷扰的课题一直纠缠着全民,并阻绊国家前进,俨然成为我国挥之不去的“羞耻标签”。此案只要一日不真相大白,国家经济与形象终究无法摆脱无尽的动荡冲击。

令国人不解又不满的是,大马的司法与执法机构前後用了6年的时间,竟然查不出任何弊端以向国人做出合理的交代。最不靠谱的是居然没人需对此案负责,而总稽查司报告亦被深锁於官方机密的黑箱里。

美国司法部仅仅用了一年时间就追查及厘清黑钱流向,并确定犯罪者。而照理说,既然人家已帮我们用136页诉状文件理清案件脉络,并点名首相继子里扎阿兹与大马富豪刘特佐等人借用空壳公司,利用层层错综复杂的国际金融体系进行不法勾当,想来我国执法单位只需细读诉状即可顺藤摸瓜,把相关涉案者揪出侦查,全案定然可以水落石出。然而不幸的是,这里毕竟是个不能以常理思考的荒谬国度,管你吵翻天炸开锅,背後总有一只权力的手翻云覆雨让执法者不动如山。

大多数大马人对美国的大动作乐见其成,对国家钱财被窃盗更是骂声一片,但人们似乎更热衷於讨论谁是“大马1号官员”多於施压政府彻查真相。或许大马人民正如敦马所言都太驯良了,在大是大非前人民醒觉力量依然单薄柔弱无法奋起;当1号愚民遇上1号官员,国家被窃盗就成了必然的宿命。

国家体制崩坏至斯,想起庄子所说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更教人对国家的未来忧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