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13页规章列各工委会职权

《东方日报》 2016年06月12日

(加影12日讯)董总与教总双造今日召开领导层联席会议,修改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规章,將原本只有简单3页的规章,增加至13页,明文规定列出工委会各项规章。

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原有的3页规章中,只列出了7个事项,然而新规章的事项却细化成有6章共21个事项,增加长达了3倍之多。

原有的7项事项为:名称、地址、任务、组织、职权、会议及附则。修章后的的6章为:总则、成员、结构、权职、会议和附则。21个事项则包括:名称、 办事处、宗旨、委员、委员权力与义务、缺额、组织结构、领导层联繫会议成员、代表联繫会议成员、全体委员会成员、常委成员、任期、丧失资格、缺额、职权、 领导层联繫会议、代表联繫联繫会议、全体委员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实施与修改及詮释。

此外,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下原有的9个工作小组委员会,经过整合后,减至6个委员会,即教育咨询委员会、奖贷学金委员会、统一考试委员会、统一课程委员会、教师教育委员会及学生事务委员会。

同时,在新规章里面,6个委员会的职权也一一列明所负责的事务。

原有的部分规章,只是以简短一句话带出的规章,经过修章后,也显得更为仔细。例如,原有规章指出「本工委会至成员:董总代表13人,包括董总主席、总务和財政为当然委员。教总代表为13人,包括教总主席。总务和財政为当然委员。」

让原有规章更完整

修章后变为:「本工委会的基本委员由2个团体单位组成,即:董总委派13位代表出任委员。惟董总主席、秘书长和財政为当然委员;教总委派13位代表出任委员。惟教总主席、秘书长和財政为当然委员。」

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受询时指出,这次的修章是为了让原有的规章更完整,使得独中工委会组织架构比较有系统化。

他透露,独中工委会最后一次的修章是在2008年,而经过了那么多年,为了让组织结构更好运作,因此进行了修改规章。

「大家也知道,华文独中面对越来越多挑战。独中工委会是董总与教总下一个重要的组织,为了让组织结构更好运作,(我们)把不足和灰色地方做整理,与时並进以符合时代需求。」

刘利民今日主持2016年董总与教总代表联繫会议后,向《东方日报》记者发表上述谈话。出席者还包括教总主席王超群和董总秘书长傅振荃等人。

刘利民也透露,为了让独中工委会组织下的委员会运作起来更方便,也从原本的9个委员会减至6个,原本的技职委员会纳入课程委员会里,而电脑及体育委员会则纳入学生事务委员会里。

他指出,规章里也新增了领导层联繫会议,用来决策重大事务。「这个会议不需要定时召开,有需要决策重大事务才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