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被殴事件」第五部分∶哈林医生∶「安华有颈椎病,如果遭受重击可能致命」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Anwar had cervical spondylosis, which can cause death if hit with a very hard force,” Dr Halim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 ∶19-07-08
翻译   ∶西西留

【逐鹿问鼎】报道∶皇家委员会调查「安华被殴事件」第五部分

「1998 年9月27日,大约是下午5点40分左右,我和扎哈里(Zahari bin Noor)医生一同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给拿督斯里安华进行身体检查。」吉隆坡中央医院法医专家阿都哈林(Ab. Halim Haji Mansar)医生在安华被殴事件皇家听证会中这样表示。

「当时他被发现换患上『上呼吸道感染』(upper respiratory tract infection),他身上的伤势大约已经有一周之久,在他身上的伤势如下:

  1. 上额肿大,面积为5×4厘米;呈黄绿色。
  2. 上下眼皮血肿,面积为4×4厘米;呈黄绿色。
  3. 上唇中部擦伤,面积为0.5×0.5厘米
  4. 鼻框外部肿胀。
  5. 右颅顶骨-枕骨区域的钝伤。面积为3×4厘米
  6. 颈部发线后面的钝伤,面积为3×4厘米
  7. 右臂中间的指印,面积为5×3厘米;呈黄绿色」

「我们当时建议后,他最终让眼科医生进行检查,后来进行了矫正手术。」

「我们做出的结论如下:

  1. 他遭受了头部左侧、左颈、背部左侧以及右上臂的肌肉组织的伤害,这是由钝伤,很大可能曾被拳击。
  2. 上唇内侧中间的划伤表示当时唇部和下面的牙齿有冲击现象,这是由掌嘴造成的。
  3. 这些伤势很明显的呈现黄绿色的复原阶段。这些伤势预估发生在检验前的七天发生的。
  4. 以我们的看法,病患曾遭钝物撞击头部至少四次以及至少两次的掌嘴。
  5. 伤势的形成与袭击照成的伤害是一致的,而不是因为自我残害所导致。
  6. 病患的外表和体能于他的年龄和性别一致。」

「我总结这是非自我残害是基于以下理由:

  1. 这些伤势在(在身体)多处。
  2. 部分伤势位于潜在的致命位置。
  3. 与钝伤呈一致性的伤痕的是需要极用力才能形成的。
  4. 受伤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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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文共享/「安华被殴事件」第五部分.txt · 上一次变更: 2008/07/2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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