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縱容犯罪形象蒙塵

《星洲网》2016-04-18 09:34

台灣人在非洲肯雅涉電信欺詐案被遣送到中國受審事件發生後,台灣社會群情激憤,認為台灣主權受 侵害,爭議尚未平息,今年3月在大馬被警方逮捕的53名台灣同類嫌犯的去留引起中台關注。台灣擔心肯雅案重演,經不斷交涉而獲得大馬同意,先讓其中20涉 案台灣嫌犯返台,不料20名嫌犯抵台後當場獲釋,引起中台人民的憤慨與抨擊,更讓台灣形象蒙塵。

台灣人在外國犯罪,台灣政府基於人權與管轄權用盡辦法把犯罪者遣返台依法受審,無可厚非,但嫌犯回到台灣即以“缺乏事證”為由即刻放人,行徑如此荒謬失序,不但顯示當局怠惰,查案手法輕率,事先未主動向中國和大馬當局蒐集犯罪事證,乃嚴重失職和失責。

台灣這種行為無疑是在縱容罪犯,不但嚴重影響台灣人民和國際社會對台灣政府打擊犯罪的信心,未 來也將鼓勵更多詐騙分子從事不法活動,讓更多人受害,也讓台灣背上“詐欺犯天堂”的污名,形象受損。台灣必須立即糾正錯誤,向大馬和中國收取犯罪資料,並 對詐騙犯施予應有的懲處,方能消除惡劣的影響和污名。

至於其餘32名仍羈押在大馬等待遣返的同案嫌犯,大馬政府應依據馬中兩國在2012年簽署的“馬中打擊跨國犯罪合作協議”,將他們遣送到中國受審,以還中國大陸的受害人一個公道,以免被遣返台灣後又被台灣當局當場釋放。

台灣不法分子涉及詐騙活動,從非洲肯雅,到亞洲的大馬、印尼、菲律賓,柬埔寨、越南、泰國、寮國、斐濟、斯里蘭卡等國,害人無數,幾乎要成為全球公敵,然而台灣對這類犯案刑法寬容,往往對嫌犯作出輕判或無罪釋放的情形,已為各界詬病。

台灣司法這種病態和弊端,導致詐騙成了刑期低而一本萬利的行業,這也是促使越來越多台灣年輕人大膽加入詐騙行列,並到各國行騙的原因。

台灣政府須對這些犯罪行為,採取嚴厲行動,否則詐騙犯回到台灣社會,將有更多無辜的台灣人民成為受害者。

20名嫌犯抵台後當場獲得釋放,其中一些嫌犯囂張的態度,已顯示他們並沒有悔過之心,台灣司法的輕忽,將容許台灣不法分子繼續在世界各個陰暗的角落行騙,更多無辜民眾將繼續受害,而台灣的污名亦將傳遍天下。

(星洲日報/星‧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