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會PPO成員:總檢察長裁量權可被挑戰

《星洲日报》2016-01-29 14:23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29日訊)反貪會評估運作小組(PPO)成員林志偉指出,總檢察長決定提控與否,是可以受到任何納稅人挑戰,無論是法庭內,還是在任何人的客廳、會議室或甚至在咖啡店內。

“換言之,總檢察長在決定提控方面,並沒有絕對的裁量權,這是在大馬、新加坡和英國的法律情況。”

針對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宣佈“26億令吉捐款事件”及2份“SRC國際有限公司”的調查已結案一事,也是前律師公會主席的林志偉發文告發表看法。

他指出,總檢察長必定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權力和地位而有所畏懼,儘管一旦他決定提控,將會面對與前任總檢察長相同的命運,他還是擁有公眾的支持,而更重要的是,他能夠秉持他在就職時所作出的宣誓。

他認為,總檢察長有法律義務向公眾說明詳情和交代讓人滿意的理由,例如為何他不同意執法機構所提出的建議,尤其是這是一個涉及名人的調查,例如首相。

“舉例說,總檢察長在新聞發佈會上高舉的捐款資金流向圖,他應該宣佈捐款的詳情以及歸還的捐款,還有已經使用的捐款如何獲得善用,包括資金來源、流向和歸還的款項並非用在私人用途,例如不是用在一般所揣測的支付信用卡費用。”

他指出,在法律層面,總檢察長也有義務解釋為何他不同意提供法律互援協定(MLA),以便反貪會可以徹查海外銀行的銀行結單。

他說,此舉有助於釐清人民的疑慮,尤其是上述捐款被指是來自退休基金局(KWAP)的資金。

(星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