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的心术使南大走向成功 (六)

09/01/16

作者/来源:余山农

七 无耻遣散费

林语堂见事蹟败露,无法照原先的想法捞钱,留下来已没有意思,也就没有回转馀地了。于是,他找马绍尔打官司,要控告南大执委会,可是马绍尔支持南大,不愿看到对簿公堂(见刘君惠《南洋大学创校概述》):

2月18日事态严重化起来,林语堂费了一个宝贵的整天找马绍尔律师(现任星首席部长),要马氏办理讼诉手续,和执委会对簿公庭,说他不执行协议,不交出二千万元给他办第一流大学,诱他来星,使他蒙受损失。另一方面,他把双方来往函件油印影即之外,还起草了一篇洋洋数千字的声明,准备即日下午五时发表。马绍尔是南大的会员,他爱护这间人民创办的大学,不忍任令发生丢尽人脸的事件,他拒绝林语堂的委托,而愿出任调人,于是劝林语堂稍息勿噪,苦劝让他安排第二天陈林直接会谈的事宜。

其实,林语堂并不是真的想打官司,他只是虚张声势,威胁南大。要是真的打官司,他将立即被解雇,所得的钱不会太多,远不及后来的遣散费。南大方面当然也不愿意解雇他,只希望和解,把大学顺利办起来。林语堂就是看到这个弱点才更加嚣张起来。

2月19日,马绍尔安排在国泰大厦会谈。陈六使连同连瀛洲,高德根,黄奕欢,王世熊,林庆年等六人出席。林语堂带领黎明,杨介眉,胡博渊,严文郁,黎东方等六人出席。

林语堂并不是要会谈,而是要南大接受他的条件。这样的会谈不会有结果是理所当然的。陈六使先生在3月25日,南洋大学新加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回忆说:

接着校长便说本人失约背信,论我的不是处,十九皆系置本人于不利地位。校长说了相当时候,出一字条要我签字,承认其中条件。当时本人未予一看,亦不敢看,不知其中所写条件为何。本人告诉他,本人无权代表南大答应任何条件,但校长有任何意见或条件,宜以书面送达委员会。本人当即召集会议,只要大家同意通过,本人当然也没有异议。所谓「谈判」空气是非常紧张的,两方阵线亦极分明。「谈判」一半,他们一批人在大厅裡,本人及各委员则被请到另一个饭厅去,只由马绍尔律师居间传达。本人当时再三声明南大是众人的,本人并不能与人谈判甚么问题,尤其是当时校长采取恶意的态度。本人当时的处境和感触自不言可喻。本人生平除在「昭南」时代被日军拘去受过刑,受过辱之外,可以说并未曾有如是日之受人当面呵斥污辱者。本人极力压制感情,为了南大只有忍耐。为避免正面冲突,乃于谈判中途退出。本人身为南大主席,一切为了南大,只有忍辱负重,以求息事宁人。二月廿日校长在报上发表声明,本人顾及南大局面,仍千忍万忍,千求万求,不以为耻。……本人尝数次声明,南大是神圣的学术机关,不受任何政治支配。在校内不论是校长抑是校丁,皆绝对不应有政治活动。本人提倡办南大,宗旨鲜明才会得到各方拥护,而今生出许多烦恼,实为始料所不及。岂本人应自己责怨自己乎?

林语堂的态度十分恶劣。任何人面对态度如此恶劣的人都不可能谈出结果来。陈六使先生“南大是神圣的学术机关,不受任何政治支配”的话是针对林语堂说的。他一开始就想把政治带来南大。当天还有这一段情节(见刘君惠《南洋大学创校概述》):

林语堂说:“你不要以为在星加坡你有势力,要知道我也有我的国际势力”,一个台湾岛来的博士更插上一句“吓,我们有台湾的势力”。他们一班人简直是要叫陈六使“投降”,声色俱厉,大吵大嚷起来。高德根要看林语堂的字条究竟是怎麽一回事,林语堂的爱婿黎明竟摆出大打出手的姿态,把高的手拨了开去。

林语堂一伙的态度跟黑帮实在没有什麽差别。这样的态度怎能谈出结果?
林语堂指责陈六使先生“失约背信”,他的“证据”是1954年2月17日陈六使先生给他发聘书之前的一封信。信中说到筹募两千万元建校基金的事。林语堂来后,要求把两千万元交给他管,任他使用。不把钱交给他便是“失约背信”。这是信的原文(见陈漱渝《关于林语堂与南洋大学事件的有关信函》刊于南大站):

语堂先生有道: 
兹经南大执行委员会议决,聘请先生为本大学校长,聘书乙纸随函奉上,尚乞早日命驾莅止,擘划一切,无任瞻依翘企之至!瀛洲兄携来一月九日手教, 同人环咏,感慰莫名。南大现正积极展开征求会员运动,每名入会基金一千元,试以五千名为鹄,若能圆满达到,当得五百万元。此外,股户特别捐以及宣传性之各种游艺募款概在加紧进行中,欲募足如先生面示瀛洲兄之数,谅无困难。盖海外华裔切同根荣悴,懔处境孤危,爱国好义,久成天性。凡事关公益,一人奋臂,万手扶持,未尝折鼎复贻笑他族也。复念南大设立,在使海外华人教育能自有独立完整体系,首尾相应,上下相承,外不俱摧残,内不忧脱节。勉追时代以作育人材,遥护宗邦而弘扬文化……

弟陈六使启   
一九五五年二月十七日

整理者按:省略号以下文字极为模嘲,难以辨识,大意是:陈六使说自己“德薄能鲜”,“决奋赴之者,盖恃有同人耳,恃有海外全体华籍同胞耳,恃有我蜚声国际领袖士林之诸先知先觉大哲大贤,能降尊屈贵,不以南大作始之简而见遗,不以南大礼遇未周而见绝耳”。“南大草创之局虽一时无法以物质建设与世界 各名大学分庭抗礼,而精神得先生为之表率,固足以卓然立于天下矣。”

这封信中说了些好听的话,本来也很平常。中国人有句老话说:“礼多人不怪”,好话也不妨多说几句。陈六使先生回忆当时情形说(见《南洋大学创校史》):

连瀛洲先生赴美与校长接洽,渠在美来函已公诸报端;吾人致校长之函,多系连先生返星后始寄发者,各函系由连瀛洲或黄奕欢诸先生瞩人执笔,全无私人意见。所有函稿俱经数执委过目,每有经连先生加以修改。当时本人曾主张函文不必写得太过好看,连氏总是认为普通函件并非契约,吾人一片热诚聘请校长,多些褒奖之词,自无伤大雅,何况南大又是众人的事。连氏每次如是解释,本人细思亦以为然,犹如吾人做生意,聘请经理,当然说好话,不但赋予全权,且年终有花红;但经理既来,一味做亏本生意,资本日减,吾人岂可再赋以全权及给花红乎?本人现在特别再声明,所有给校长之函件并非本人单独发出,十一位执委中每次总有半数以上审阅过。

这封信原本是由潘国渠先生起草的,后来寄出前修改了,他很不以为然(见《南洋大学创校史》):

去年二月十七日函是由本人执笔,但其中三点已被修改。第一点是说:「马大有政府支持,南大则否,筹款极不容易」被改为筹款容易。第二点请校长来和我们同甘共苦,为当地华侨服务,造就人才。这点亦被修改不见了。第三点请校长先就文,理,商,三学院接收五百名至千名学生先行预算,等执委会讨论后,再发聘书。亦被删改掉。

潘国渠先生的原稿比较切实。如果没有修改,林语堂接信后可能因为觉得没面子而引起麻烦。潘国渠先生对现代文坛上的事十分瞭解,对林语堂的人品与学识也有所瞭解,所以才在原稿中提出三点要求。要是林语堂不答应,对南大实是好事,不是坏事。请他来才是坏事。

南大筹款容易不容易,并不是当时引起纷争的问题。这封信之所以引起争执,是因为林语堂要求南大把两千万元建校基金交给他管。可是,陈六使先生信中只是说会筹足两千万建校基金,但并没有说要交给他管,任他挥霍,执委会不得过问,当然也就不会顺从他的要求。

南大创办人原本就在筹募建校基金,而且期望实高出两千万。筹募建校基金之多少根本就不是个问题。其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林语堂要控制建校基金,任由他挥霍,执委会不得过问。此种要求十分荒谬。没有一家大学会把全部建校基金交给校长一人,任由他挥霍。

后来,4月7日,南洋大学新加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洪永安先生便说的很清楚(见《南洋大学创校史》):

南大之天文数字预算案如付之实施,首二年即须破产。

2月19日谈判破裂后,林语堂宣佈那是“最后一次的谈判”。言外之意是:只能接受他的条件,没有转弯馀地。他这显然只是威胁,虚张声势。他所能做的,不外是辞职或打官司。无论辞职还是打官司,对他都没有太大的好处。他最想要的是钱。辞职,他所得到的钱不会太多;打官司,南大可以马上把他解雇,得到的钱也不会太多,而且没面子。

南大执委会不通过林语堂的预算案,林语堂就什麽也不做,只是拖延时间,以退为进,等待南大执委会投降。

南大原本计画在3月份开设进修班,可是林语堂毫无动静。南大不能让事情无限期拖延下去。于是,在3月25日的新加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议决(见《南洋大学创校史》):

举出李俊承,李振殴,杨缵文,陈锡九,高敦厚,林庆年,江克武,陈炎林八位为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将与林语堂商洽,委员会限定在二周内,如仍未能获致协议,则将再行集会讨论,加以解决。陈六使先生第二天,26日,致函林语堂,促从速筹备进修班开学事宜。这封信无异于最后通牒。林语堂显然也意识到气数已尽,但他还是想方法最后挣扎(见刘君惠《南洋大学创校概述》):

25日会议之后,林语堂又心生一计,隔天突作槟城之行,专程拜访林连登,想在林老先生身上打主意。林老先生对南大是寄予无限切望的。他希望事件能顺利和解,并力主撙节开销,符合刻苦兴学的宗旨。林语堂预定在林府作三四日的贵宾,不料住了一宵,赶快摸着鼻子,匆匆奔回星洲了。

同时,他又致函陈祯禄爵士有所申述,也落没趣。

陈六使于26日执行议桉,函促校长对进修班早日开学,已到校教职员应尽量兼课,也没有什麽反应。不但星马一些侨众开始不耐烦,喊出:林校长已无办学诚意,最好自动下台,就是香港甚至台湾美国也指林语堂最好让贤。

后来他发觉南大之病是在没法筹足钱,于是搬出最后法宝来争取人心了。他托人向陈六使献议,是否可接受有把握的美援,好把南大办成功。陈说“我们办学有我们的把握和方针,你有美援可自进行申请建校,必要时我们可以帮助你。至于南大,我们还是一样办下去”。

林语堂挣扎着走了三步。

第一步,他在26日接到陈六使先生的最后通牒之后,第二天,27日(星期日),到槟城去拜见林连登先生。

林老先生非常支持南大。他捐了五十万元建设图书馆,是当时马来亚捐款最多的人。南大的图书馆是最有象徵性的建筑,而林语堂却说不能用,要拆掉重建。林老先生不可能帮他破坏南大。他的头脑已经慌乱昏了。

第二步,他写信给陈祯禄先生申诉。

陈祯禄先生也是很支持南大的人,不可能帮他破坏南大。他的信怎麽写都必定是徒然无用的。

第三步,就是林语堂所说的“我也有我的国际势力”。他向美国人求救(见张曦娜《答客问》):

五十年代美国驻东南亚特务头子约瑟史密斯(Joseph B. Smith)根据他自我介绍,他的使命是负责收买特务和搞颠覆活动的。他曾在其着作《Portrait of a cold warrior — second thought of top CIAagent》写道:林语堂当年在新加坡到USIS美国情报局找他的时候,特意将车子停在离他的办公室隔美芝路一幢房子的莱佛士酒店的停车场。试问,林语堂为何与美国情报局挂钩?又为何如此鬼鬼祟祟,把车子停到老远去?说到底,究竟是林语堂因南大而被捲入“政治漩涡”,或是林语堂将南大捲入“政治漩涡”?

约瑟史密斯又曾透露:林语堂在决定离开新加坡时向他说过的话:“我和我的太太要回到纽约去,这儿,对我们来说是太多中国人了。”身为“中国人”而向“美国人”,尤其是美国情报局的特务头子说出这一番话,林语堂的心态和所认同的对象不能不令人惊疑!

这就是他向陈六使先生提出“有把握的美援”的原因。是不是真的“有把握”,也只有他才知道了。从这裡可以看出他的品行何其卑劣!

面对最后通牒,挣扎着走了三步之后,像泄了气的气球,林语堂终于倒下。他的心地不善,德行卑鄙无耻。他的倒下无人同情。正相反,大家额手称庆。南大可以从此走向光明。

3月31日,由李俊承先生与林语堂私人谈判,以为谈商基础。

4月1日,星嘉坡委员会所委派之八位全权代表与林语堂商谈后,大局已定。林语堂和所带来的人将集体辞职,只要求遣散费。

4月4日,双方拟就联合声明,并已签字。

4月6日,全权代表团在校长室与林语堂及各教授见面,办理发给遣散费手续。除已付薪金外,另外付三十万伍千弍百另三(305,203)元遣散费。随后向报界发表联合声明,由南洋大学主席陈六使和校长林语堂签署。

接下来便是林语堂和他带来的人卸却职务后,办理移交档桉及器材各项手续。至此,因预算案而与执委会发生的纠纷,僵持月馀,终于了结。

《新加坡文献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