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违反伊斯兰教义

《东方网》 2015年12月22日

(雪邦21日讯)大马全国伊斯兰事务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苏科指出,该委员会基於8大考量,议决穆斯林使用电子烟是违反伊斯兰法则的行为,敦促我国穆斯林远离此產品。

他表示,儘管该委员会认为使用电子烟违反伊斯兰法则,惟最终是否禁用电子烟是属於政府权限,此事將交由各州政府去定夺。

「我们(大马全国伊斯兰事务委员会)將交由各州政府去定夺,一旦各州政府认同禁电子烟,那就通过擬法及宪报公佈来落实有关法令。」

「这是因为从伊斯兰宗教、医学、经济还是文化角度来看,这行为都是不健康的。」

阿都苏科週一晚於吉隆坡国际机场出席一项探討电子烟爭议的宗教研討会后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出席者包括雪州伊斯兰宗教局总监兼该委员会秘书拿督奥曼慕斯达法、医学学术研究教授玛迪亚祖卡利亚及扎哈利依斯迈等人。

阿都苏科指出,在医学及科学角度上,使用电子烟除了喷出恶臭烟雾,是令人厌恶的行为,该產品含有慢性危害人体及脑部健康,若滥用此物品甚至可导致慢性死亡等风险。

他表示,穆斯林使用电子烟也是浪费金钱的行为,因为这意味著人们把钱花费在无益处的事情上。

「在伊斯兰推理(Qiyas)原则,使用电子烟是服用有毒物品,在法学考量(Maslahah)上,相等於违反教义。」

他表示,隨著电子烟盛行,国內非但男性使用,连带穆斯林女性甚至是孩童亦染上电子烟癮,这是让人担忧的事,因此该委员会认为此行为属于违反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