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蚁论 2015年8月17日 下午 01点30分
Edgar Ong
观点:我们已经无须再为我们的错误道歉?
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尤其是来自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部门、地方当局和执法单位——在他们做错事时,觉得道歉,或简单地说声“对不起,那是个错误,我们做错了或被误导了”,很难?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住在诗巫甘榜南甲(Kampung Nangka)的65岁马兰诺商人布甲艾克(Bonifice Bujang Akei),成为《婆罗洲邮报》(Borneo Post)星期六的封面人物。他的律师奥古斯丁梁(Augustine Liom)向记者发表有关事件。
奥古斯丁梁指出,大马皇家警察把他的当事人张冠李戴,因此要求警察道歉,“警察错认他为推特网页上「Swakheadhunter」帐號的持有人,因此他们必须公开道歉”。

7月22日,全国警察总长卡立(Khalid Abu Bakar)下令以煽动法令逮捕推特网页「Swakheadhunter」帐號的持有人,因为他涉嫌“煽动砂拉越人脱离马来西亚”。
卡立在他自己的推特发文说警察网络调查应对中心已经侦查到@Swakheadhunter帐號的持有人。
根据奥古斯丁梁,7月24日晚上11点,5辆警车和超过10名的警务人员包围了布甲艾克的住家,把他惊醒,指控他“是推特网页上@Swakheadhunter帐號以及脸书Al Tugauw账号的持有人”。
他当场就否认自己是警方所谓的推特帐號持有人,並说明自己根本不懂得如何使用推特或面子书等社交网页,甚至不懂如何上网。警方搜索他的住家,不过找不到什么。
布甲艾克说:“我在大叻(Dalat)出生,经营自己的公司。警方的这项行动引来了该处居民们的围观,好像我是罪犯。这让我的精神和名誉都受损。”
布甲艾克于7月25日报案。奥古斯丁梁说:“警方应该请我的当事人到警察局协助调查,不是在三更半夜包围他的住家。”
执法机构和其他部门有时会犯错,毕竟他们通常依赖民众的投报、他们自己的内部调查或其他机构的情报。
这可归类为人为错误,或从未经证实的数据和搜罗到的情报所做出的错误结论。
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人为错误或情报收集能力差而责怪他们。一些带有恶意的人可能会提供假情报。这是刑事调查中常常发生的事。
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是公开道歉并无不妥,无论是因为假情报、资料收集不足或者人为所造成的错误。
尤其是后来发现他们被误导,或情报不准确,或打草惊蛇,或不能提供证据去控告嫌犯。
一个简单的道歉对纠正错误的决定有明显的帮助,不但可以平息众怒,还可以让民众看到该机构的负责任态度。每个人喜欢听“对不起,我错了”。
做错事道歉,那有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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