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5-07-23 18:02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23日訊)持有《華爾街日報》的道瓊斯公司認為,該公司無需針對是否有影射大馬首相納吉挪用高達7億美元資金一事表明立場,因為旗下財經報章2篇針對一馬公司資金去向的報道,已提供清楚答案。
總部設在美國的道瓊斯公司派出律師兼首席合規官(chief compliance officer,CCO)傑森康迪回應納吉律師所發出的確認信,指華爾街日報根據所得資料撰寫報道。
“我們認為你的(納吉律師)的請求沒有必要,因為新聞報道及評論會說話。”
他通過電郵回答馬來郵報提問時表示,道瓊斯公司促請對方律師向納吉解釋,兩篇分別於本月2及6日刊登,題目為“馬來西亞領袖戶頭被查”及“馬來西亞醜聞”報道的不同之處。
傑森康迪說,7月2日的文章屬於新聞報道,即記者根據所獲取資料撰寫稿件,而7月6日的文章,則是針對已發生事件和2日文章的評論報道。
他也點出,7月2日的報道也表明,不清楚有關巨額款項最終去向。
“總結而言,顯而易見有關新聞報道是當前事件公平和準確的總結,而評論報道則是根據事實提出合理意見。”
他表示,指責該報有其他立場,都是錯誤和毫無根據的。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