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GST带来17亿税收

《当今大马》2015年5月20日 下午2点27分

消费税自4月1日起开跑,财政部副部长阿末玛斯兰今日披露,截至5月10日为止,政府已征收近17亿令吉的进口商品消费税。

“从4月1日至5月10日,所征收到的进口商品消费税总共是16亿8900万令吉。”

“由于物品在进口前已付消费税,所以能提早知道这些由关税局在码头、边境或机场所公布的数据。”

他补充,目前政府仍未有本地消费的消费税数据,因为营业额超过500万令吉的商家,只会在本月才呈交报税。

他指出,营业额少过500万令吉的商家则每3个月报税,即需在7月31日前报税。

“(这代表)关税局只会在8月1日后,才能知道4月、5月及6月所征收到的消费税总额。”

阿末玛斯兰是于今日在国会问答环节,回答公正党务边国会议员李文材的提问。李文材要求财政部回答,政府至今所征收到的消费税数额。

电讯公司吸纳消费税

阿末玛斯兰也重申,电讯公司在售卖手机价额卡时应吸纳消费税。此话一出,立刻获得议会厅内的朝野党员热烈支持。

其中,在野党议员,如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潘俭伟也表示认同阿末玛斯兰。

“这次我赞同笨珍国会议员……之前(商家吸收)销售及服务税(SST),为什么这次他们不能吸收消费税?”

虽然阿末玛斯兰身在议会厅内,不过他对潘俭伟这番话没有任何反应。

国阵蒂蒂旺沙国会议员佐哈里也附应潘俭伟的言论。

“政府说若电讯局吸纳消费税,电讯局将承担8亿令吉。倘若他们之前能吸纳8亿令吉(销售与服务税),现在他们应该也能吸纳8亿令吉。”

“除非他们之前没有告诉我们真相。”

通讯部长忧错误信息

对此,通讯与多媒体部长阿末沙比里表示,他并非在捍卫电讯公司,反之只是不要向其他公司发出错误信息。

“消费税不应由公司承担,消费税是一种消费的税务……我们不应向公司发出如此的信息。”

“我们不应向那些在马经商的国际社会说,他们应承担消费税。”

他说,公司应做的是调低收费,不要从中捞取利益。

他指出,电讯公司应调低税率,以便用户在加额时,能获得和之前一样的数额。

阿末沙比里在上周宣布,电讯公司只能在用户使用电讯服务时征收消费税,在出售手机预付加额卡时,不能征收消费税。

他说,这是为了确保那些没有使用电讯服务的人,没遭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