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文】优选伊刑法以及“测试”穆斯林国会议员

来源:每日蚁论    2015年4月3日 下午 07点30分

 Mariam Mokhtar

快讯:一个想要“测试”他的穆斯林国会议员同胞以及不经意地让国家陷入混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显然也不适合成为政党的领袖。一个政党告诉我们,忠诚于上苍的律法(伊刑法)以及优先选择的法律需要自我检查。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声称,提呈伊刑法的私人发案是为了“测试”穆斯林国会议员。

真的是一些测试!如果哈迪是以这种方式测试穆斯林国会议员,那么就说明他对于自己的人缺乏信心,并认为他必须做一些上苍的工作。另一个所带出的讯息是,他缺乏领导的信心。

哈迪(左图)是一位浪费时间和无效率的领导者。他似乎更关心他的自尊心,而不是人民的福祉。如果是集中在1MDB的丑闻和有关腐败的指控,他是在浪费国家的能量。他也在转移我们在消费税和其他对社会不良影响的注意力。

上周伊斯兰党在联邦直辖区(FT)的鹅麦美乐华花园(Taman Melewar)的会议中, 哈迪谈到了伊党计划在国会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

他宣称:“我们要测试穆斯林,以让他们理解和支持这项允许在吉兰丹州实施伊刑法的法案。”

在被问及伊刑法对非穆斯林的影响,他说,“这就是为什么,当行动党问起我,我并没有回答,这是因为不管他们的事,这是穆斯林的事。”(原文如此)

在吉兰丹州实行伊刑法等同于修改宪法和这个国家的法律。哈迪未能意识到两种制度的法律和惩罚将损害国家。尽管他可以保证,但非穆斯林还是将受到影响。

哈迪还告诉记者,他不晓得伊党署理主席末沙布(Mat Sabu)在槟城被逮捕的事情。难道他的顾问们没有向他陈述事情?如果他的顾问们是没办法协助他,难道哈迪没有阅读报纸或浏览在线媒体的习惯?

末沙布是以戏剧性的方式被逮捕,由武装警察般被突击队袭击,当时他身穿头套。这是一种严重违反沟通和内部政党政治的象征,一位高级官员遭到逮捕而党主席竟然不知道。这是否表示其领导能力有问题而发出的信号呢?

在莎阿南的一个公开论坛,伊党副主席胡桑慕沙(Husam Musa)表示伊斯兰所建议的刑事惩罚,将被限制在 “通奸”(婚前性行为)的鞭刑、饮酒,和“qazaf”(通奸的指控)。

胡桑慕沙说,“私人法案将限制于吉兰丹伊斯兰刑事罪的提控,当回教法庭(刑事管辖范围)的法条在国会被修正,不是所有的法规可以被实施。

“(所以)惩罚(那三宗罪行)就是鞭刑。将不会有断肢等处罚。”

这淡化版的伊刑法违背了上苍的律法。为什么伊党只采取上苍的律法,并选择那些可能不会被视为极端的法规。

伊党只是建议伊刑法另一种淡化的版本,就像文莱选择性的伊刑法的诠释,尽管每个人在伊斯兰教是平等,其中苏丹和他的家人可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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