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巫统挺伊刑法违背国阵? 慕斯达法称已回应盟党忧虑

《当今大马》2015年3月26日 中午1点11分

巫统12名丹州议员投票支持伊刑法,虽然可隔岸观火,等民联分裂,但也导致国阵成员党处境尴尬。尽管如此,巫统丹州主席慕斯达法强调,这并非政治决定。

慕斯达法也是国际贸工部长。他今日为大马企业家论坛开幕后在记者会上否认,丹州巫统支持伊刑法的行为,属于政治决定。

避谈是否接受丹州决定

无论如何,慕斯达法避谈国阵在日前召开最高理事会议时,是否接受丹州巫统支持伊刑法的行径。

他仅答说,“这已在最高理事会议上进行了讨论与沟通,这交由国阵主席处理吧。”

“重要的是,我们经常进行交流,我们已作出澄清,成员党产生的任何忧虑都须获得回应,这事交由国阵主席来解决。”

慕斯达法乃巫统领导层里罕见同时担任国州议员的领袖,他是丹州日里国会议员兼阿依拉纳(Ayer Lanas)州议员。

以慕斯达法为首的12名巫统丹州州议员于本月19日,在丹州立法议会上支持通过伊刑法修正案。

拒答丹巫统是否违共识

慕斯达法也拒评,丹州巫统支持伊刑法之举是否已违反国阵的共识。

他在受询及马华指摘丹州巫统违反国阵建国共识时,仅答“好了,非常感激,这可是大马企业家论坛”后,就结束记者会。

本月18日,马华伊斯兰法与政策组主任颜炳寿指称,丹州巫统支持伊刑法之与已违反国阵自独立以来的建国共识,因此马华有义务在国阵最高理事会议上反映此事。

颜炳寿也说,若巫统在国会支持伊斯兰党在丹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那马华应该邀请其他国阵成员党,与巫统断绝关系。

否认迟不表态分裂民联

伊斯兰党是兵分两路推行伊刑法,丹州政府在本月18日提呈伊刑法修正案一读当天,伊党主席哈迪阿旺也致函国会下议院,要求以私人法案方式修正《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扩大伊斯兰法庭判刑的权限。

现阶段,伊斯兰法庭仅能实施最高监禁3年监禁、罚款5000令吉及鞭笞6下的刑罚,故不能落实丹州伊刑法里阐明的严重刑罚。

公正党总秘书兼班登区国会议员拉菲兹早前指摘,丹州巫统支持伊刑法,而巫统中央拖延不肯表态,旨在击溃民联。

惟拉菲兹也说,这种技俩会反弹,最终重创的是国阵。

慕斯达法在受询时就否认,巫统中央迟至今日不肯就伊刑法表态,旨在分化民联,令之支离破碎。

慕斯达法在记者会上表示,“这是胡乱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