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议会一致通过伊刑法案 丹政府等了22年否认过急

《当今大马》2015年3月19日 中午12点00分

更新

吉兰丹州议会今午一致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

这项修正案在没有人反对下,获得全体州议员一致通过。

除了已故真巴卡州议员聂阿兹,其余44名州议员皆出席。

参与辩论的3名伊党州议员是哈山莫哈末(Hassan Mohamood,达旺区)、尤斯南(Md Yusnan Yusof,莫罗区)、胡桑慕沙(沙罗区),而巫统则是派出莫哈末阿威(Mohd Alwi Che Ahmad,格拉那区)。

尽快提呈法案上国会

丹州副大臣莫哈末阿玛受访时说,法案将尽快带上国会。

但他说,丹州政府还没决定,哪名国会议员将代表提呈法案。

“我们只需要简单多数票(112票)。正如我常说,所有穆斯林议员应该了解,他们的宗教义务。”

“愿上苍保佑,我们将掌控,甚至比这个更多的人数。”

尽管如此,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陆兆福坚称,国会要通过伊刑法就得修改联邦宪法,因此必须获得三分二大多数票(148票)才能通过。

落实伊刑法等了22年

另一方面,丹州行政议员纳沙鲁丁(Nasaruddin Daud,左图)在总结辩论时,捍卫州政府在落实伊刑法,并未操之过急。

纳沙鲁丁在州内阁负责伊斯兰教发展、宣教、资讯和区域关系事务。他表示,“这已经22年。如果一名母亲每年生一个孩子,她已经有22个孩子。”

“当时的女孩子,现在已经成为妇女。如果结婚,其父母都会有孙儿。“

”我说这些是要显示,我们落实伊刑法并未操之过急。“

吉兰丹州议会是在1993年就通过备受争议的《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但是因为宪法问题,而一直无法落实。

割礼仅限穆斯林而已

纳沙鲁丁也表示,非穆斯林无需害怕伊刑法,因为这并不会落实在他们的身上。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撤除(非穆斯林)要求接受伊刑法的选择。这是确保非穆斯林不会担忧伊刑法有一天用在他们身上。”

他也引用穆斯林的割礼为例,指这些伊斯兰律法只是实行在穆斯林身上。

“他们能说,我们不可以实行割礼吗?如果他们不要实行割礼,我们不会说任何东西。”

“但是,阻止我们这么做是不公平,不民主。这就好像伊刑法,我们有权奉行伊斯兰的教义。”

同情小偷而非受害者?

针对伊刑法规定砍断小偷的手,纳沙鲁丁反问,为何那些反对伊刑法的人,同情小偷而非受害者?

“他们说,哦,他们的手被砍掉很可怜。他们应该同情那些失去财物的受害者。我们必须纠正这种想法。”

“还有,惩罚小偷不容易。在几个情况下,不能实施惩罚。”

他指出,当穆罕默德先知实施伊刑法10年期间,只砍掉两名小偷的手。

“伊刑法不是惩罚,而是要遏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