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夫丁:沉默大多數相挺‧“首相須堅持改革”

《星洲日报》2014-12-18 17:11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8日訊)全球中庸行動基金會(GMM)首席執行員拿督賽夫丁阿都拉說,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確實面對黨內外的壓力,“但是,作為一名領袖,只要還有人站在身後支持你,你就必須站穩腳步堅持改革的步伐,即使你的決定可能不受大眾歡迎,你也必須堅持去做。”

 

  • 賽夫丁:國人應該讓首相知道,人民將在他背後默默支持,以便首相能夠堅定地完成他所制定的改革計劃。(圖:星洲日報)

25馬來顯要公開信舉足輕重

因此,他認為,25名馬來顯要日前所發出的公開信尤為重要,因為這代表首相獲得沉默的大多數的支持。

 

賽夫丁日前蒞臨星洲日報訪問,獲得本報執行總編輯郭清江、副執行總編輯鄭丁賢及新聞主任侯雅倫的接待,雙方就近日多項時事課題進行了交流。

詢及所謂的“沉默大多數”究竟傾向於支持哪一方時,賽夫丁認為,所謂沉默的大多數可能支持這25名開明的馬來顯要,也有可能支持諸如土權主席依布拉欣阿里等右派分子。

“沒有人研究過沉默大多數的真正想法,但是對我來說,即使其中一半支持土權,甚至超過半數的人支持土權,領袖依然必須扮演好角色,帶領大家向前走,你不能只關照那些支持你的人。”

他說,巫統一直以來的情況是,只要主席表明本身的意願,75%的黨員會認同並追隨主席的方向,但前提是主席必須明確表態。

“巫統與其他政黨不一樣,其他政黨的主席說話時其他人也在說話,但是當巫統主席說話時,許多黨員都會聽從;如果主席保持沉默,黨員就會轉而聆聽其他人的話,這就是巫統。”

賽夫丁說,巫統仍是相對保守的政黨,其他政黨大會或出現有人公開批評黨主席的局面,但巫統大會絕不會出現這樣的場景。

遺憾馬來報沒報道公開信

“馬來報章沒有報道25名馬來顯要的公開信,這是非常遺憾的,因為英文報與華文報都在報道,而有關公開信的內容也在網絡廣泛流傳,我認為馬來報章應該報道此事。”

賽夫丁說,許多退休公務員通常會對政局保持沉默,或者轉到私人領域工作,因此這25名馬來顯要選擇站出來,發表公開信的行動,顯得更為舉足輕重。

“這封公開信原本會有更多人士聯署,但是其中一些仍在政府相關公司擔任高職,因此他們決定不簽署,但依然支持信件的內容。”

詢及公開信背後是否另有其人時,他說,這25名顯要並不會是受人指使的人,他們都是專業人士,因此他相信他們是出於關心社會而主動做出這件事。

他也坦言,不知道首相是否已經看過或知道公開信的內容。

賽夫丁:宣佈保留煽動令‧“納吉或受巨大壓力”

《星洲日报》2014-12-18 16:04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8日訊)全球中庸行動基金會(GMM)首席執行員拿督賽夫丁阿都拉說,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曾在公眾面前三度表明將撤銷煽動法令,最後卻在巫統代表大會上宣佈保留,這並不是自然的表現,相信他必定承受十分巨大的壓力。

 

  • 賽夫丁(右起)與鄭丁賢、侯雅倫與郭清江針對25名馬來顯要發表公開信的事件等課題進行交流。(圖:星洲日報)

“現在必須先等總檢察署的草案出爐。我們堅持的是,煽動法令的名字可以保留,但是其原則必須更為嚴謹,我們不能接受類似以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取代內安法令這樣的事情。”

他說,全新的煽動法令必須在維護言論自由及將憎恨言論定為刑事罪案之間取得平衡,法令之中必須包含“和諧”與“意圖”的元素。

 

他於日前蒞臨星洲日報並獲得本報執行總編輯郭清江、副執行總編輯鄭丁賢及新聞主任侯雅倫接待,雙方就近日多項時事課題進行交流。

“曾有律師表示,煽動法令幾乎是無可辯護的,因為控方不需要證明有關言論的動機與是否具有惡意,法庭可以輕易將人定罪,因此新的煽動法令必須考慮到這一點。”

 

 

他認為,煽動的定義應僅包含種族、宗教與王室,因為現有的煽動定義太過廣泛,即使評論法庭的裁決也可能引來煽動令的對付。

大選馬來票會被分散
“棄華裔票非常錯誤”

賽夫丁透露,他曾聽說有人提議在第14屆大選放棄華裔選票而專攻馬來票;但是,他認為這將是非常錯誤的策略,因為馬來票無論如何都會被分散,而這其中包括了城市與半城鎮選票。

應專注解決4C課題

他笑言,第13屆大選他在淡馬魯國會選區敗選,馬大民主及選舉研究中心(Umcedel)的研究顯示,當地華裔對他表現出相當高的支持度,他敗選的主因是從外地回鄉投票的各族遊子都不支持他。

他指出,政府不僅不能放棄華裔選票,反而應該專注解決華裔所關心的4C課題,即生活費高漲、罪案、朋黨及貪污問題,這些都是政府在第十三屆大選時沒有解決的問題。

“在第十三屆大選,這些課題在社交媒體上廣泛流傳,我本身不會看中文,但是國陣的友黨若能提出這個問題,我們將能打出更好的宣傳戰,這也許能挽回一些支持率。”

“馬來特權非沒上限”
指“獲憲法保障”觀念錯

賽夫丁說,馬來人特權並非沒有上限,但是一些馬來人似乎認為本身享有一切特權,該些特權更獲得聯邦憲法的保障,這是不對的觀念。

他以土著享有的房屋折扣為例,若這是發展商的銷售策略,那麼他們必須向非土著解釋為何不獲折扣;若州政府用憲法第153條文強制發展商給予土著房屋折扣,那就是州政府犯的錯,因為該條文並沒有提及房屋折扣,發展商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馬來人享有的公務員固打制讓他們申請公務員職位時將在憲法第153條文下獲得優先考慮,但是當他們進入公務員體系後,升遷調職等事情都應根據第136條文,即用人唯才的方式來處理,但很多人似乎並不知道這一點。”

他說,我國獨立多年以來,一些特定的公共職位從未由非馬來人擔任,這可能是因為一些人以為第153條文可以應用在所有地方,但這是不對的。

“許多人民甚至是高官都不瞭解聯邦憲法的內容,因此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NUCC)致力於推動聯邦憲法知識,以期更多人能理解我國憲法的內容。”

是否落實伊刑法
穆斯林擁選擇權

詢及穆斯林是否可以反對落實伊刑法,賽夫丁認為,穆斯林不能否定伊刑法的存在,但是他們可以選擇要不要落實伊刑法。

“就以一夫多妻制來說,伊斯蘭確實存在一夫多妻制,但要娶多少個妻子則是個人的選擇,伊刑法也是一樣的道理,穆斯林擁有選擇。”

賽夫丁表示,他不贊同落實伊刑法的原因有二,第一是因為伊刑法並不實際,第二是因為我國的穆斯林與非穆斯林都尚未準備好接受落實伊刑法。

“伊刑法是上蒼的律法,我們必須確保它在執行方面是零缺陷的,但大馬醫藥理事會已經明確表態不會協助進行截肢,那麼應該由誰來執行?”

他說,伊刑法意在限制人民,我國目前的法律也起著相同的作用,同樣擁有罰款與監禁等懲處,因此沒有人能否定我國法律中一些元素符合伊斯蘭教條這個事實。

許多穆斯林不瞭解伊刑法

“許多穆斯林並不真正瞭解伊刑法,因為一些馬來報章選擇不報道某些非常重要的資訊,當人們瞭解得越多,他們就更知道為何落實伊刑法是不實際的。”

賽夫丁說,其實反貪與謹慎花費人民的納稅錢也符合伊斯蘭教條,那麼為何不強調反貪與節儉?

他說,我國至今已經舉行過許多有關伊刑法的演講與討論,而他不認為我國人民已經準備好接受落實伊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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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專訪: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