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14 Dec 2014 17:32
(吉隆坡14日訊)前任警察總長丹斯里拉欣諾認為,前馬共成員也是平凡人,只要沒有威脅國家安全,可以在馬來西亞任何一個地方聚會。
他說,根據1989年簽署的《合艾和平協議》,前馬共成員可以在馬來西亞任何一個地方聚會,只要有關聚會沒有威脅國家安全的隱議程。
“如果只是見面,維繫他們早年在馬來西亞與泰國森林裡建立的友誼,我認為,那不會成為疥癬。我們不都是平凡人嗎?我認為,這是政府終結前馬共流血斗爭的積極步驟。”
可參政組新黨
拉欣諾是促成1989年大馬政府與前馬共簽署《合艾和平協議》的功臣之一,他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專訪時,針對前馬共成員于11月29日晚在北海才能園聚餐的課題,發表上述談話。
他不認為前馬共成員在檳城的聚餐,會威脅國家安全,除非有確鑿證據,證明他們有意恢復前馬共的斗爭。
針對我國仍出現前馬共斗爭活動的問題,拉欣諾指出,馬共已在1948年7月23日被列為非法組織,因此,任何人企圖在我國繼續前馬共的斗爭,意味著有關人士漠視前馬共已是非法組織的事實。
他強調,在馬來西亞延續前馬共斗爭活動,將會受到對付。
“雖然和平協議的焦點是繳械,但是別忘了馬共仍是非法組織,馬共斗爭是被禁止的。”
至于前馬共成員參政的問題,拉欣諾指出,《合艾和平協議》沒有禁止前馬共成員參政。
“如果他們通過現有政黨(例如巫統、伊斯蘭黨、行動黨)參政,只要他們的入黨申請獲批。他們也可以成立新的政黨,唯斗爭目標不是宣揚共產主義,或成立共產共和國。”
陳平骨灰回國不應成為課題
拉欣諾指出,前馬共總書記陳平的骨灰運回國,不應成為一個課題。
“我認為,將陳平骨灰運回國,不應該成為一個課題。即使有傳言說,在陳平的墳上或在他的家鄉建紀念碑,我想這可以通過現有法律解決。”
他說,陳平的骨灰運回國成了“國家安全”課題,令人感到不解。
他曾參與草擬《合艾和平協議》,該和平協議簽署時,他是武吉阿曼警察政治部主任。
根據《合艾和平協議》,陳平作為馬共一員,被允許返回大馬,或至少可以以遊客的身份進入大馬。
拉欣諾在去年9月底接受電台訪問時說,政府與執法單位若屈服于公眾壓力,不允許陳平骨灰運回國,馬來西亞將成為國際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