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著股权计算的大缺陷

《当今大马》2014年12月7日 上午11点13分

注:此是《当今大马》英文版读者投书全文翻译。作者“小星星”(littlestar)是一个由专业人士所组成的匿名组织。

新经济政策初期,几乎没有私营化公司与官联公司。

政府目前用以控制官联公司的主要机构——国库控股,要迟至1993年才设立。因此,在1990年前,排除政府透过国库控股所持有的股权,不成问题。

不过,政府1991年推出“私营化大蓝图”,大力推行私营化政策后,排除政府在私营化公司及官联公司所持有的股权,将严重扭曲族群的股权比例。

2014年8月,慕沙希淡接受《马来西亚内幕者》专访时说,“不过,当政府提到现有的土著股权是24%时,并没纳入官联公司。我们通过指责华人,继续欺骗自己。”

身为前副首相和官联公司主席,慕沙希淡肯定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没有涵盖政府股权

为了显示土著股权,政府数据将土著分成3个类别:

(一)土著个人;
(二)土著机构;
(三)土著信托机构。

土著机构与土著信托机构包括国民投资机构(PNB)、玛拉信托基金(Amanah Saham Mara)、朝圣基金局、大马武装部队基金局、警方合作社、大马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国家企业家有限公司(PUNB)和数个州属经济发展企业(可参考大马计划文件中“有限公司股份资本拥有权”的列表)。

必须关注的是,国库控股、财政部长机构、州务大臣机构和州秘书机构,并没纳入这3个类别中。

中央与州政府通过这些机构,掌握私营化公司的股权(可参考第八大马计划文件第190页)。根据政府定义,这些机构所掌握,上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排除在政府的股权计算外。

政府持逾30%股权

此外,并非所有的官联公司都是上市公司。就那些上市的官联公司而言,政府通常掌控每一家公司逾30%的股权。掌握股权未必代表掌控多数股权,但政府可以安排重要任务进入董事部与高级管理层,左右重要决定。

国库控股所控制的部分官联公司是私营化公司,如马电讯和国能公司,此外,国库控股也掌握了一些未必与政府私营化政策有关的公司股权,如联昌银行集团(CIMB Group)。州政府也掌控其他的官联公司,如雪州政府旗下的达鲁益善集团(KDEB)。

除了官联公司,还有其他与政府有联系的机构,如财政部长机构于2001年成立并完全拥有的大马创投管理有限公司(Mavcap)。大马创投管理公司是大马其中一家最大的创投公司,专投资在资讯通讯与科技领域,还有其他快速成长的工业。

截至2000年12月,在大马交易所上市的私营化公司,为市场资本总值贡献了1311亿令吉或30%(第八大马计划第193页),而政府持有49.5%的私营化公司股份(第八大马计划第191页第7-7列表)。因此可见,在2000年,从政府股权计算所排除的股份,是相当庞大的。

占四分一市场资本

根据国库控股于2014年11月4日发表的媒体声明,20个首要官联公司的市场资本总值,从2004年5月的1400亿令吉,翻三倍至2014年10月杪的4350亿令吉。必须强调的是,上述数字只涉及20个首要官联公司,并没涵盖所有的政府股权。例如,国库控股本身也投资了国内外超过50家公司。

在这20家首要官联公司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是由国库控股掌控。归功于国库控股的透明做法,我们现在知道,截至2014年10月,从股权计算中排除的政府股份,是超过1400亿令吉。这个被排除在股权计算外的数额,肯定非常多。

根据国库控股的资料,在2014年10月,这20家首要官联公司共占了大马交易所的市场资本总值近25%(4350亿令吉/1兆7700亿令吉×100%=24.6%)。

保守计算股权甚微

我们保守假设,官联公司于2000年仅占大马交易所的市场资本总值20%。虽然政府在现实中所掌握的上市官联公司股权超过30%,但我们也保守估计,政府在每一家上市官联公司所掌控的股权,平均是30%。

我们也认为,政府是代人民持有这些股份,政府的股权必须分派给所有大马人。至于那些相信未达成30%股权目标的土著,他们部分可能会觉得,若政府没将100%的股权分给土著,那就是遭到剥削。

无论如何,由于我们在保守预测,我们将65%的政府股权给予土著,以反映他们的人口比例。

凭着上述假设,若纳入被排除在股权计算外的政府股权,我们估计,土著股权于2000年时更多。我们也纳入上市与非上市公司,这个做法也与政府将所有向公司委员会注册公司,纳入计算的方式一致。

就如以上列表最后一行所显示,我们的保守估计,于2000年,上市官联公司的土著股权,仅占全部有限公司(上市与非上市)股份的2.7%。

正确归类土著机构

无可否认,政府如今使用的股权计算方式拥有根本缺陷。官方数据显示,在2000年,土著股权是18.9%。不过,由于那是依据股票面值(par value),并排除政府股权,因此这个18.9%的数据是否正确,令人质疑。

为了更好地评估“是否已达到30%土著股权目标”这个疑问,同时一并解决政府现有计算方式的两个根本问题,必须关注以下事情:

(一)土著机构与土著信托机构,是机构投资者。

根据官方资料,它们于2000年,一共掌控4.7%的股权。比起非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组合比较偏好蓝筹股。由于蓝筹股的市价普遍上比非蓝筹股高,因此当股票市价取代面值,土著机构和土著信托机构的股权比例,肯定会提高。

(二)基本上,外国人与代理人也是机构投资者。根据政府数据,他们于2000年股权分别是31.3%和8.5%。同样地,当以股票市价取代股票面值,外国人与代理人所持股权比例也会上升,进而影响族群的股权。

(三)大马计划文件中的股权列表,将代理人放在另一个类别。不过,若政府的计算方式隐含地,或诠释成没有任何代理人的股权属于土著,是很牵强的。

股权增长应超过5%

(四)政府本身的资料承认,土著在全部有限公司(上市与非上市)的股权,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增长3%(从19%增至22%),接着在最近数年增长额外2%至24%。这5%的总成长率,是依据股票面值的计算。

由于这些公司在2000年以降的10年期间改善投资组合,因此若这个评估是依据股票市价,那土著股权的成长率,逻辑上应超过5%。

(五)政府通过国库控股、财政部长机构、州务大臣机构和州秘书机构,在没上市的私人有限公司所掌握的股权,也应该涵盖在计算中。虽然他们的数字不比政府的上市公司股权高,但也必须涵盖其中。

(六)上市官联公司依据人口比例分配政府股权,将增加土著所掌握的股权。保守估计,这个额外股权于2000年接近3%。国库控股指出,在2004年至2014年间,20家首要官联公司的市场资本总值翻了三倍。因此在2004年至2014年期间,这个额外的土著股权应该超出3%。

合理推算已过30%

政府认同,土著股权目前是24%(依据股票面值),而在这里修正1%,在那里修正2%,可轻易地将24%这个数字,推高超过30%。

因此,基于上述多个因素,利用以股票市价计算和纳入政府股权的方式,合乎逻辑的推断是,土著股权如今已经达到30%的目标。

以上扎实和符合逻辑的推论,可能是正确的。同样的,政府计算方式及指还未达到30%土著股权的结论,也不应是神圣不可侵犯和不容置疑的。

设特工队评估公司

为了回答“是否达到30%土著股权目标”这个大问题,我们建议:

(一)必须成立一个由证券委员会为首的特工队,专业地评估2013年和2014年的所有上市公司。

(二)特工队其他成员,必须来自相关和称职的组织,如大马交易所,大马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大马会计师协会。

(三)评估对象必须包括政府股权,及必须依据股票市价,若有需要,依据股票12个月或9个月的平均市价。

(四)至于那些没上市的私人有限公司,大马公司委员会必须受委更新计算它们。

(五)由于政府预期在2015年中公布第11大马计划,特工队与公司委员会必须尽早完成评估,以将评估结果纳入第11大马计划的筹备工作中。

(六)证券委员会与公司委员会必须在不受干预下,宣布评估结果。

65%股份转给土著

为了将土著股权提高至30%,政府必须将官联公司所持的65%股份,转移给土著。不过,这并不表示土著所持的有限公司股权,应该增加超过65%。

未来,土著所持的股权,可能超过65%,但这必须通过公平竞争所达到,而非通过固打制或特别待遇的方式。

若政府将土著股权的目标设定在70%,是完全不明智的,因为到了2020年,土著将占总人口70%。一个很大的疑问是,这种新政策将对经济带来什么后果?

同样地,若政府推出新的字眼,如“实际掌握股权”或“实际股份拥有权”,意图更改开国先贤所设下的目标,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我们必须谨记,我们开国先贤的智慧,即大马作为一个经济开放的国家,不应秉持排外态度或沙文主义。

第一篇:距30%土著股权还有多远?